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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可报!河南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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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要求年满30周岁的应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具体年龄要求参见:淮滨县2022年中国参赛﹒ 河南省人才招聘创新发展大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本公告中学历及其他条件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别;

6、详细户籍要求详见岗位清单(附件1);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学校开除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者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淮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022年未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即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生,不得凭已报考的学历报考)获得学历);

4、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县外职工的;

5.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未届满停考期限的;

6.不符合事业单位相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回避要求的;

7.按照政策规定,在目标单位工作且任职时间未满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不得申请事业单位就业。

三、招聘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初审将在网上进行。 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申请。 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与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一致。 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可在报名网站查看。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不再进行额外报名,也不接受现场报名。

注册网址::

2. 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7月21日9:00-2022年7月23日18:00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先行注册。 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照片。 上传照片需符合系统规定:清晰、不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无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JPG格式。 使用图像软件创建时,图像尺寸为宽130像素、高160像素。 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尺寸为准。 宽高比约为1.3:1.6,像素大小在200kb以内,可以在制作门票时使用。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您不能同时使用新旧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 申请人须根据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个人信息提出申请。 对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的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21日9:00-2022年7月24日18: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应聘者报名后1天内给出审核意见。 审核通过的应聘者不得再修改信息或变更应聘职位。 对审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将说明不合格理由。 申请人应按要求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 申请成功提交后,身份证号码是申请者查询申请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

4. 网上支付

时间:2022年7月21日9:00-2022年7月24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每人30元(微信或支付宝)。 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缴费成功后,请打印《淮滨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供资格审核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7月28日9:00-2022年7月29日24:00。

网上缴费成功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若考生未能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及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不得参加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五年内。

7、根据育人社[2017]75号文件精神,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存在差异的,可以开始考试。 若无差异,招聘人数将相应减少。 减持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将被取消。 招聘中,应聘者可以更改申请其他符合要求的职位。 如果不愿意变更申请,已缴纳的考试费将予以退还。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等;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方式:淮滨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 笔试为闭卷考试。

(四)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下列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加分: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三拥”淮滨县高校毕业生“一扶”计划对服务贫困县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等人员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其他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从淮滨县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者,笔试成绩加5分,加2分。 满足多项奖励积分条件的,仅可享受一项奖励积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2022年7月23日下午18:00前向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股提交相关证件、证明,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如果比例内有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可以一起报名。

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规定比例时,资格审查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为准。

资格审查人员、时间、地点; 详情请参阅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淮滨县2022年公开招聘单位人员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 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注册证明或毕业证明的,须提供学校就业办公室出具的无论是应届毕业生的证明、学历、学位、专业证明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信或就业协议。 县外从业人员还应当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的证明。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学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身份证件和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发现应聘者相关材料和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对自愿放弃或取消审查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开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及领取面试通知的时间、地点:详见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评分:面试评分为100分。 全部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由考官当场公布。

面试设有及格分数,未达到及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轮招聘流程。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及检查

1. 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 比例内出现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等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术水平较高的顺序确定; 若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最早的顺序确定候选人。 体检科目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同岗位应聘人员可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体检考生名单及体检时间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内容和方法: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19号)。

2.检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检查员。 检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主体的政治思想、品德、能力、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是否需要回避等。 申请人档案及候选人资格审查。 考察期间,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填补;因自愿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予以填补。

(四)公告

笔试结果、面试结果、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并积极接受应聘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招聘

(一)调整、补充登记。 因体检未通过、弃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必须在接到录用通知后15日内向用人单位报到。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签订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管理,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主要负责人应当与新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内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人事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考核。 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对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审查机关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取消其就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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