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及候选人
1.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出生)。2018年全日制应届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在岗)和拟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务的,年龄限制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监狱和劳动教育管理机关招收人民警察年龄限制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要求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品行良好;
6.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8.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构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江苏省2018年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岗位》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助理法官、检察院助理检察官(职位代码“70”—“79”)职位的,还须符合《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岗位职责》规定的条件;
10、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
(二)招募对象和相关要求
1.报考本市其他职位,除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残疾人外,不受籍贯(指应届毕业生)和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2.残疾人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代码“80”—“82”)对象为持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该岗位所要求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人员。
3.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代码“90”—“93”)人选为:经省、市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在本市??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以上,仍在本市所辖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4、基层项目服务岗位(岗位代码“94”—“96”)定向招募人员人选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西部计划”(含入选“西部计划”的外省江苏留学生)、“苏北计划”、“三援一帮”计划志愿者;经我省市级以上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报名时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岗位(岗位代码“98”)人选范围为:在本县(市、区)辖区村(社区)工作满五年、担任现职两年以上、工作业绩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事部门选派的大学生村官)(不含省、市组织人事部门选派的大学生村官和其它人员)。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性强,乡村治理、扶贫攻坚、带领群众致富、服务群众能力强,群众认可,户籍在本县(市、区)。
6.报考监狱、戒毒机构人民警察职位,按照《江苏省2018年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规定执行。
7.报考人民法院助理法官、检察院助理检察官职位,按照《江苏省2018年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考试录用指引》的规定执行。
2015年1月1日后已履行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备案)程序的人员(含辞职、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录用公务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录用后与自己构成利益冲突关系的职位。
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通过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不具有公务员或公共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属基层单位)参加实习或者在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团级及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军队服役的退役士兵的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期限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一)求职
各招聘机构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考试类别、资格要求等信息可通过红盐府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缴费等环节同时在线完成。报名网站:盐城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月30日9:00至2018年2月5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月30日9:00至2018年2月7日16:00;缴费时间:2018年1月30日9:00至2018年2月8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承诺书,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上姓名完全相同),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报名时可选择就近的省内笔试区报到。
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在线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机构资格初审,如通过资格初审,则不可报考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缴纳费用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缴费完成后报名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线缴纳相关费用,未按时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2018年1月30日9时至2018年2月5日16时,如应聘人员资格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报考其他岗位;2018年2月5日16时至2018年2月7日16时,如应聘人员资格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
2、报名截止后,如岗位未达到招录比例,市公务员部门将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减少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已报名被取消岗位并缴纳费用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9日9:00-16:00。
3.来自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然后于2018年3月26-27日持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经笔试地点人事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地点办理免除笔试费用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2018年3月21日9:00至3月23日24:00。
如在网上报名、照片上传、付费、准考证打印等方面有疑问,可与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见考试技术咨询电话)。
三、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类型
公共科目笔试为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科目分为甲、乙、丙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论文写作,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考试范围详见各市公务员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 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18年3月24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0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 报名
公共科目笔试在市区考点举行。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参加考试所携带的身份证件须与报名时所持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研究确定各岗位招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于2018年4月中旬在盐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公务员部门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招收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
面试前,招考机构须对面试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部门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从成绩最高到成绩最低的顺序依次补录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应聘人员。
面试不设及格分数线,但对于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应聘者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轮招聘,面试结果将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者。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及公开招聘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定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市公务员部门、招录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政审)。对报考人民警察职务的应聘人员,面试前应当进行体能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比例由市公务员部门会同监狱、戒毒管理机构确定。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招聘机构从经考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则履行招聘手续;如所反映的问题影响招聘,经核实属正常,则不予聘用;如所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可暂缓招聘,待问题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阶段因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而出现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完成招聘审批程序后,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评定职务等级;考核不合格或者违反公务员录用及试用期管理有关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中办《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市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最低任职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5.招生政策及报名咨询热线
盐城市2018年公务员招考相关政策及要求详情,请参见《江苏省2018年公务员招考考试报名指南》。如需就招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学位、任职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等进行咨询,请直接与审核单位联系。各县(市、区)、市属单位、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一)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事业单位)咨询电话
东台市委组织部0515-89560810
建湖县委组织部:0515-86220257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0515-89290613
富宁县委组织部:0515-87238610
滨海县委组织部:0515-84108522
响水县委组织部:0515-86889762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0515-83818538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0515-88426196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0515-66691013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0515-68821806
盐城市城南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0515-66661576
(二)县(市、区)行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咨询电话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5212617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222369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2320836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7386405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9196066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89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2030665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88426131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91261
(三)市属单位咨询电话
民盟盐城市委员会:0515-86662216
市农委、市农机安全检查大队、市种子管理站
0515-88269505
市审计局:0515-88306971
市工商局招商分局、网监分局0515-89029619、89029621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0515-86662334
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15-68608313
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城南分局乌尤土地办事处0515-88187121
市房屋征收办:0515-88422665
市水利工程管理处:0515-87019604
市卫生监督所:0515-88336054
市环境监察局(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大队
0515-86660716
市渔政监督大队、市渔业船舶检验所0515-88334460
市供销社0515-88363006
(四)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咨询电话
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系统0515-88311368
江苏省盐城监狱 0515-83482011
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0515-83452098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也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198206
盐城市委组织部:0515-86661829
考试技术咨询: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0515-88195106,传真:0515-8819810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别提示:
本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各级公务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公务员考试出题小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或经公务员部门授权名义出现的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均与公务员部门及本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018年盐城市公务员考试岗位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