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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衡阳市教师招聘方案(93名)

  

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学校2018届毕业生教师。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向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学校2018届毕业生教师93名。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计划数量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93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66所、高中17所、小学7所、幼儿园3所(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计划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招聘对象:2018年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其中,中职舞蹈和特定专业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放宽至2018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2018年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2018年师范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件上注明的出生日期为准。

4、报考普通全日制相应学历文凭、学位证书和相应级别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报考中职舞蹈及特定专业教师岗位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级别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021级教师资格证书(详见岗位清单)。 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证书和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终止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3.在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者留级的;

4、道德上有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案件正在审查中,尚未审结的;

七、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教育信息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聘单位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简章,为期7天。

(二)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流程。 每位候选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固定学校、固定职位)。 应聘人员须到招聘报名点现场报名。 注册是免费的。 报名时须提交:①近期1寸彩色、背景相同、未戴帽子照片4张; ② 有效二代身份证件; ③经所在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教学专业证书(非教学类申请者除外)。 如有其他类型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体现个人综合素质的信息,可一并提供。 请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负责。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各招生学校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地址见附件2。

(三)初选

资格初审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具体时间待定)到各招聘学校对应的招聘报名点参加面试。 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规定比例进行面试(职业学校特定专业教师岗位比例为1:3,其他岗位比例为1:5)。 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竞争确实困难的职位,经市招考办公室研究决定,可以减少重选候选人的比例,或者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方式为试教(分段教学)。 试讲时间为10分钟,准备时间为30分钟。 试教(分段教学)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表、行为、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现场适应能力以及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舞蹈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特定专业教师还必须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

为保证招聘质量,如招聘职位实际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则该职位应聘者面试分数不得低于85分; 面试成绩低于85分的,将不进入复选阶段。

(4)多项选择

连任候选人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 回避资格复审或者连选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再当选。 资格复审将于2018年1月(具体时间待定)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校区三楼)进行。 重选将于2018年1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复选工作由市招考办公室组织,市教育局实施。 复选方式为笔试

中等职业学校特定专业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其他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分为各科单独试卷,满分100分。

复选后,按照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生。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存在有效竞争的,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招聘岗位应聘者体检最低笔试成绩。笔试内容相同,形成有效竞争; 同等笔试内容无可比性的职位,应聘者笔试成绩须不低于75分。

(五)体检及检查

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不予报销。

体检合格者为检查对象。 招生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学习成绩、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核实受试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如有不合格或回避考试的考生,不再予以更换。

(六)宣传就业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衡阳市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员工。 员工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纳入全资企业设立。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自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

四、相关事项

 

标签:招聘   岗位   笔试   聘用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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