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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滁州市来安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29人公告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未毕业的专科毕业生、2020年未毕业且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研究生,不能报考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现役军人;

(四)被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出有考试违纪行为并在停学期间的;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政政纪处分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刑事处分的人员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

(六)尚未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七)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者聘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任职时不得应聘构成《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注册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 报名时间为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截止时间后不再进行追加报名。

2. 注册所需信息。 报考者登录“教师考试网”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jpg格式,大小295×413像素,20-100kb),并提供有效的沟通方式。

三、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相符,简历不得中断。 对弄虚作假并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就业等资格。

(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和市属学校根据招生条件进行一一资格审查,将于7月4日12:00前完成。

2、报考者报名后至7月4日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未通过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可于7月4日12:00前申请换岗。

(三)注册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通过网银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并确认报名。 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4日23: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规定,笔试费用为每科每人45元,专业考试费用为每人80元。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可享受统一考试笔试费用减免政策。 这类人注册后,首先要在网上确认并付款。 2020年8月6日至7日期间,直辖市、县(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笔试费用减免审核确认手续。 办理减免手续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城镇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应提供最低保障金(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特困家庭申请人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 卡(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

4、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完成后,同一职位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职位数的比例,区市不低于3:1,不低于2:1各县(市)。 考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县(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经区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比例可按规定调整。 否则,原计划职位数量将相应取消或减少。 取消或减少岗位的,由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相应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在7月17日8:00至12:00之间重新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对变更申请的申请人,直辖市、县(市)教育体育局将于7月18日中午12点前完成资格审核。

(四)统一笔试

2020年滁州市新录用中小学教师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包括“综合教育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笔试范围详见《安徽省2020年公开招聘新中小学教师笔试大纲》(详见)。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滁州市主城区(含琅琊区、南桥区)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适合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各科目满分为120分,笔试成绩由“学科专业知识”占60%和“教育综合知识”占40%组成。 笔试综合成绩最低分线为60分。 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某一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24日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一考试笔试成绩(不含加分)。

报考“基层服务工程”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于8月6日至7日上班时间内,持相关证明到所在市、县(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申请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省组织部门颁发的大学生村官任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岗计划”应为教师提供省教育部门核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拥一拥”人员应为国家“三拥一拥”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省级“三拥一拥”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提供“三拥一拥”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管理机构。 “一站式”服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西部地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应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明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限须在2年以上)。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将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为期5天。 如无异议,则按规定程序将笔试综合成绩加2分。 对报考“服务基层工程”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由相应的市、县(市)在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市教育体育局、县(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学科门类和学科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 计划人数在5人以下的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测试人员;计划人数5人及以上的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测试人员。 若有多位申请人得分相同,则最后一位申请人合并计算。 进入。 如有不足,将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证书)及招聘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所需的其他材料供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专业考试通知书。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 若考生出现空缺,则根据规定时间内笔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最后名额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 ,它们将并行输入)。

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相应市、县(市)按照教师管理权限提前在当地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时,应聘者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明、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及证明、应聘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在:

1、全日制2020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明; 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本人毕业证书专业以及与所申请职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全部科目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由负责自学的学校或省市教育督导员负责院系出具的学历等级和毕业日期,以及“2020年毕业,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及格”的书面证明,并颁发毕业证书颁发”,并书面声明毕业证书专业与所申请职位专业一致。 承诺及其他材料。

3、申请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工程”工作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证明(考核表)。 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和退役证明材料。

2020年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工程”人员,应提供证书(考核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未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限内落实工作单位应聘“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还须提供其身份所在单位的档案等相关材料证明,或者相关材料。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相关证明材料(参见第(三)条),以及本人在选岗期间未能履行的向用人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申请。

6、通过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网站)查到是: )。

7、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专业检测

专业测试工作由应聘者所在市、县(市)负责。 专业测试方案和考官选择由当地社会事务局批准。 具体专业测试工作由教育体育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各市、县(市)必须在网站上公布本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以及统一笔试的综合成绩和排名。 同时应当注明:招聘岗位及人数、专业测试的程序和规则。 、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考试满分100分,以非学生讲授和讲座的形式进行。 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仪表仪表和行为举止。 专业考试的最低分数定为60分。 未达到最低分数的,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专业考试实际参加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应聘者的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或者该考场专业考试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前一天他们可以继续下一个链接。

专业测试工作完成后,各市、县(市)将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统计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 40%)。 四舍五入至第三位),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综合成绩和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所有科目相同,将采取加试方式,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检查

各市、县(市)教育体育局对拟参加体检、检查的人员按照规定组织统一体检、检查。 体检必须在甲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改的通知》(交保办[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皖师[2004]56号)2011] 1)执行。 体检结束后,医院出具“通过”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 体检必须接受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检查组应由两人以上组成。 检查时要广泛听取意见,查阅相关档案,确保检查材料全面、客观、公正,检查材料书写如实。

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结束时,如果检查对象仍为失信被执行人,检查环节取消资格(查询平台:中国执法信息公开网失信人员查询专栏()。

考察、体检时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进行等额填补。 体检、检查填写不超过两次。 公告发布后,不再更换。

(八)宣传招募

市、县(市)应当按照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投诉不影响聘用的,由直辖市、县(市)教育体育局按照拟录用人员的具体任教学校确定。同等职位内得分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 岗位选拔完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将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者在申请就业审批前未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相应级别学历、学位等证明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未按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点实行人才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 聘用人员的报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纳入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聘用; 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拟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照规定规定,拟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内所申请职位的工作计划中载明的,依法终止聘用。 合同。

五、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请考生及时登录相关市、县(市)网站了解2020年滁州市公开招聘新中小学教师以及笔试、专业考试的相关政策及后续信息、体检、检查等后续信息(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本市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不会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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