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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1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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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重庆华图为您提供:南岸区教育机构2023年上半年招收145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重庆华图及时为您提供2023年重庆市教师招聘公告、岗位名单、考试大纲、报名入口、面试公告等相关信息。 欢迎关注重庆华图微信公众号(CQhuatu),每天都会为您推荐考试信息。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重庆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社局备案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德才兼备的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机构工作人员1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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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 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5﹒ 符合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具备国家规定职位所需的条件;

7﹒ 遵守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最高人民法院宣告失信的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备忘录规定的失信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单位人事纪律等原因被开除或者被单位开除的人员。 任职不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原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和纪律处分的人员;受到政治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纪律而处于停职期间的人员,不得申请。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现役军人、应届非应届大学毕业生、试用期(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招(聘)聘人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按程序考核合格、经我市公费培训、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正常的拟聘人员本公告发布前未按规定程序终止服务期或培训、就业协议的(医学)学生。 ,不得参加考试。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

(二)专业方向。

《岗位清单》(附件1)中“专业”有方向要求的,现场资格审查时,毕业院校须根据所修学科出具相应的证书和毕业成绩单。 例如教育学(数学方向),报考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应选择“数学方向”。 持有“教育”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由毕业机构出具其专业为“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 如果毕业证书有明确体现,则不需要相应的证书。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要求的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并按“按年”计算。 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认定可依据社保缴费、劳动(聘用)合同、银行卡工资单等文件。

(4)年龄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日。例如,“40岁以下”是指1982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的年龄在41岁以下的人员,依此类推。 符合招收条件的退役人员报考军人,年龄可放宽3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须凭已获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名。 国内高校毕业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明; 国外高校毕业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证明。

专业资格审查参见明确附表的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准确、规范地填写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相似但不完全一致。 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修读的课程和专业培养的目的审查确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以上”、“以下”、“之前”、“之后”均包含同一级别(数量)。 例如,如果您40岁以下,则包括40岁,依此类推。

除明确约定外,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点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具备各类专业(执业)资格,以证书原件或者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除另有规定外,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将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予以公示。 请申请人注意。

4. 注册

本次公开招聘需要网上报名。 应聘者应仔细核对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并按照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和参加考试。

(一)提交申请。 2023年7月4日9:00至2023年7月8日9:00期间,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和“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2023年上半年(第二季度)教育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并提交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考试须一致,应聘者应仔细核对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并根据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小于2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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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网上报名仅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名要求进行审核,不会对考生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各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如果照片通过,则视为注册通过。 若因信息不正确导致申请失败,可于2023年7月8日12:00前修改照片并再次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申请信息不可修改。

(2)网上支付。 考生须于2023年7月8日17:00前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50元/科标准收费),并确认参考。 网上缴费后,考生须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验证缴费是否成功。 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付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3)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怎么办? 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必须达到3:1。 如果开考比例达不到,至少会降低到2:1。 若达不到2:1,招聘名额将相应减少。 若无法减少招聘名额,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无法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其报名费予以退还。

(4)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的人员,应于2023年7月14日9:00至2023年7月16日10: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用A4纸打印,确保准考证字迹、照片清晰)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考试当天必须持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准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导致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栏()公示。

5. 考试与评估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综合知识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占30%,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占70%。 详情请参见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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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7月16日(周日)。 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请参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

(一)笔试缺席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阶段。

(二)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次数与招聘岗位数5:1的比例,并根据公开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进入综合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开科目笔试折算成绩与应聘人员成绩总和,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按照《考试考核总分计算规则》进行专业技能考试; 如果最后进入专业技能考试或综合面试的考生成绩相同,则平局进入。

(三)实际参加面试的候选人未达到预定比例的,可按最低2:1的竞争比例进行面试; 竞争比未达到2:1的,招聘名额将相应减少。 如果不能减少招聘名额,该职位将被取消。 招聘。 其中,对于急需的岗位,经南岸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批准后,可进一步放宽考试空缺比例。

(二)专业技能测试。

将以试讲的形式进行,时长10分钟,满分100分。 主要考验申请人的组织教学能力。

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并进行网上缴费(每科每人50元,按照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进入资格现场审核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通知将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栏()公布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 建议考生自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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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专业技能考试后、综合面试前进行。 按规定进入资格审查流程的,须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现场审查(资格现场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5)。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综合面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后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综合面试资格。 空缺职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确定。 招聘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是否更换以及更换多少人将由招聘人员决定。 若考生折算后总成绩相同,则并行进入综合面试。

换岗后综合面试比例仍达不到2:1的,招聘名额将相应减少。 如果不能减少招聘名额,该职位的招聘将被取消。 其中,招聘岗位属于急需专业岗位的,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认的,报考比例可进一步降低。

(四)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长1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育人社发[2016]281号)组织。

综合面试当天,如果部分原本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达不到2:1的,考试开场比例可以适当放宽。 放宽开考比例的综合面试考生,每科成绩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流程。

综合面试候选人名单、时间、地点等通知将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栏()公布。 建议考生自行核实。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总分采用百分比制计算,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将于综合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栏()公布。 建议考生自行核实。

6. 体检及检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生。 总成绩相同时,根据符合岗位要求的面试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 若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复试,通过结构化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阶段。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部)和社保[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体检表》。 除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确认的项目外,招录单位或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查书面申请。自收到体检结束通知之日起7日内进行体检。 经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到定点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检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日常学习工作情况、是否需要回避等,经核实后,根据事实作出调查结论。调查。 检查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检查对象。

考察按照《重庆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试行)》进行。 检查要坚持“人人都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检查留痕迹,严格审查拟拟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对拟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核,注重通过现场核查、延伸核查、官网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其学历、学位、信用状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行政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等进行核实。考试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团队应当向候选人说明理由。

候选人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应聘者经查实不合格的,取消其后续录用或者继续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体检、考察期间被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可按规定补缺。 能填补的空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填补。 需要替换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替换人选:应聘职位的应聘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替换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以上。 拟聘人选一经公布,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将不再填补。

七、公告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披露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工作经历、专业(执业)资格等。即应当披露的事项。

8. 就业和福利

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信息经核实且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和《将《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名册》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程序。 相关处理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考核未通过的,劳动合同终止。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录用,须在本区服务满三年,方可调往区外; 未在规定服务期限内提出解除人员关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 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人员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开展。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律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注册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和相应后果将按照规定举行。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立即进行核查,未查实前暂停聘用; 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实材料或信息,或者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不合格结论并且不会被雇用。 应聘者提供伪造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经核实属于失信失信行为,由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向市政府通报区级事业单位。 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当登记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

10. 其他

(一)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网上发布的相关通知。 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相关信息,影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团体、培训机构等名义出现在社会上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公告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岸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及情况举报邮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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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

1、附件1:2023年上半年重庆市南岸区教育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公务员专业考试录用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5、附件5:现场资质审核所需材料.docx

6.附件6: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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