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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682人公告

  

5. 审查

(一)笔试。各岗位均需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项笔试,考试由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实施。考试类别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A、B、C、D1、D2、E1、E2、E3、E4、E5、E6分别对应综合管理、社科专业技术、自然科学专业技术及中小学教师、小学教师、中学教师及医药卫生临床中医、临床西医、药学、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

考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在准考证上注明。

(二)面试。仅对《岗位信息表》“是否单独组织面试”栏中标注“是”的岗位组织面试。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总和由高到低排序,有特殊规定的岗位按岗位规定确定任职资格;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高于计划招收人数3倍的岗位,按照计划招收人数3倍确定评委任职资格;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低于3倍的岗位,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评委任职资格,但笔试成绩须在最低控制分以上,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面试公告将于4月20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面试。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对驻楚雄军人家属定向招考岗位,楚雄军分区按照楚政通[2020]22号文件规定对现役军人进行考核,考核公告于4月20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对定向招考村委会干部的岗位,由县、市委组织部门对村委会干部进行履职考核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考核公告于4月20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3)分数计算

组织面试的职位综合得分为:笔试成绩(折合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

驻楚士兵家属定向招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折合100分)×50%+军事考核成绩(100分)×50%。

定向选拔村委会干部的综合得分为:笔试成绩(折合100分)×50%+绩效考核成绩(100分)×50%。

其余岗位综合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

(四)成绩公示与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间,仅对参加考试但成绩为0分、被记为缺席或对违规行为有异议的人员进行调查,调查完毕后公布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组织单位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后,综合成绩将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参加笔试的全体考生平均成绩的80%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有考试比例限制的定向招聘岗位不受最低控制分数线限制。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面试组织单位在面试公告中规定。

6.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不组织面试的岗位按计划招收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组织面试的岗位按面试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分数相同时,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按照“综合应用能力”分数较高的人选、高校毕业退役军人、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学历要求较高的人员、持有与学历要求相同的学位证书的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招收单位所在县市的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的,不予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资格审查时,不符合招聘条件之一的,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需提供任职证明或任职单位、主管部门签署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无人员、劳动关系争议的书面承诺。考察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原工作、协议、承包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争议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驻滁州军人家属定向招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放弃选岗人员须在选岗前提交书面申请和承诺,放弃选岗或逾期不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确定工作岗位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7. 检查和体检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应征人数平等进入考核体检。

(一)考察。用人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是否符合录用基本条件,包括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德、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诚信自律、岗位匹配度、有无需要回避等。考察期间,还会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检查其失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

(二)体检。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国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除经卫生健康部门核准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开展乙肝检测。体检医院须为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8.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将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或原工作单位)等。经考核但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先公示,经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九、就业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中未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行为的,由县乡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录用核准表》,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核准手续;由国家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录用核准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核准手续。

10. 更换

自资格审查结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资格审查、考察、体检不合格、逾期不参加考试或提出书面放弃任职申请的人员,可按任职资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补缺。但补缺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再予以补缺。

11. 纪律要求

(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录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录用工作公开、公正。

(三)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考察、体检、人员调换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云人社部发〔2016〕182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发〔2019〕1号)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考生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再参加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申请人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申请人伪造、变造文件、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

3.招聘工作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参与作弊行为的;

4、招聘人员故意泄露试题;

5.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6.其他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

12.重要提示

(一)楚雄州县级、市级事业单位招收的工作人员服务年限限制为3年;乡镇事业单位招收的工作人员服务年限限制为5年。

(二)请应聘人员关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条件、岗位取消及其他应聘人员应知事项将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一经在网站公示,视为应聘人员已知悉所有事项。

(三)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信息、准确操作报名系统。本次招聘资格初审仅为提示性审查,您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确保自身具备公告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及该岗位具体条件。慎重选择应聘,确保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操作报名系统、照片清晰。报名成功并缴费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及岗位要求。因填写虚假信息、自身实际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未按要求操作报名系统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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