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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小学教师打伤学生头骨被刑拘,家长质疑事发2小时才通知

  

事发当天的监控视频无法调取

9月6日,湖南长沙博才梅溪湖小学男老师宋某明用三角巾扎伤一名学生。事发后,受伤学生家属在社交媒体上介绍了事件经过,并对宋某明及学校后续处理表示强烈不满,引发关注。

网上流传的微信聊天界面截图显示,事发时间是9月6日下午4点左右,但家长直到两小时后才收到校方通知,校方没有对受伤学生进行全面检查,就建议医院直接缝合伤口。

疑似收治受伤学生的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一份手术记录显示,9岁的受伤学生刘某颅骨骨折,左额叶脑挫伤并形成血肿,颅骨内有异物。手术中,医生发现颅骨内有规则的纵向缺损,长约4厘米,宽约2毫米。手术于9月7日凌晨2点09分顺利完成。

9月7日下午,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经初步调查,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老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活动时,将学生额头砸伤。事发后,受伤学生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通告称,该局已对该校党委书记及涉事老师宋某明停职,目前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今后,该局将全力组织受伤学生进行医疗救治,相关部门将依法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该局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管理。

随后,长沙市岳麓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涉事老师已被刑事拘留。

岳麓公安分局发布警方通报。图/岳麓公安公众号

家属表示无法理解

9月7日,受伤学生刘某家属在博才梅溪湖小学门口接受媒体采访时称,6日下午,宋某明用钢化玻璃三角板砸向孩子头部,三角板深深嵌入孩子头部。

后续医疗救治过程中发现,孩子颅骨内残留有部分三角板碎片,均通过手术取出。手术持续约4个小时,术后孩子仍处于昏迷状态,并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让受伤学生家属颇为愤怒的是,6日下午事发后,校方先是将该学生送至医务室进行紧急包扎治疗,但由于出血和脑浆流出,校方随后将该学生送至附近的综合医院治疗,医院建议缝合伤口。

直到医院要求家属签字缝合伤口后,校方才联系受伤学生家属,随后在受伤学生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学生被转送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进行全面诊断,经CT诊断后,受伤学生接受了手术。

事发后,家属到博才梅溪湖小学沟通,得知事发当天的监控视频无法调出,家属表示不理解。

“首先,三角巾嵌入孩子头部,留下很多碎片,他到底受到了什么样的打击?是意外还是故意?其次,事发后两个小时,学校才通知家属去医院,这两个小时学校到底在干什么?这事关孩子的健康安全,学校为什么不跟家属沟通?”受伤学生刘某家属向媒体表示。

9月7日晚,受伤学生的父亲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目前孩子已经从昏迷中苏醒,已脱离生命危险。但校方至今未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和经过给出明确解释。

“现在我只想先治好孩子的伤。”受伤学生的父亲说道。

受伤学生已无生命危险。图片/视频截图

学校很惊讶

据澎湃新闻报道,9月7日上午,博才梅溪湖小学师德监察负责人向一位前来咨询此事的家长证实了此事。该负责人称,目前各校领导、教育局领导都在处理此事,公安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该负责人称,学校对此事“感到意外”。涉事老师宋某明平时正常上课、接受学校检查,事发时宋某明正在维持课堂秩序。受害人是一名四年级学生,孩子被四年级数学老师使用的三角尺划伤。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宋某明是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信息技术老师,2018年调入该校,平时给学生讲授电脑绘画等科普课程,曾多次在教学竞赛中获奖。

在博才梅溪湖小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还不断有宋某明荣获岳麓区2022年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的喜讯。

宋某明荣获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比赛三等奖。图/博兴梅溪湖小学公众号

学校另一条推文也提到,宋某明曾表示要在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中践行“知礼”校训,提高自身修养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净化心灵,反省自我,做好表率。同时,学校官方账号推文也评论称宋某明是一位“特别好学的年轻教师”。

从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可以看到,宋某明还负责日常拍摄学校里的各类活动,其拍摄的照片大量被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使用。

涉事老师已被拘留

事发后,一位自称宋某明同学的知情人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宋某明今年40岁,1999年毕业于湖南长沙市长郡中学。宋某明曾是湖南长沙博才西湖小学的语文老师、班主任,但因学生成绩不理想,遭到家长投诉,经过统一考试后调到博才梅溪湖小学。

网上流传的一张图上,宋某明在推广一款阅读软件时,将自己的工作单位标注为长沙市博才西湖小学,在自荐信中他写道:“机缘巧合之下,我成为了一名语文老师,这一干就是好几年,在帮助孩子们成长的过程中,我感到很充实、很有意义……

该知情人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宋某明曾用名“宋某良”。

随后,《中国新闻周刊》在长郡中学官网公布的校友名单中发现,“宋某良”的名字确实出现在该校1999级初中毕业生117班的名单中。

9月7日下午,《中国新闻周刊》致电长沙市博才西湖小学招生经理核实上述信息,该经理得知问题后,随即挂断电话。

通过搜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获悉,2018年7月11日,“宋某良”的名字被列入《岳麓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入围考生公示名单》。

在该榜单中,“宋某良”以总成绩75.75分,位列小学语文(在职男)组第二名。

随后,同年9月21日,岳麓区教育局公开发布的《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优秀教师拟聘人员名单》中,再次出现了“宋某良”的名字。

《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致电博才梅溪湖小学,询问“宋某亮”何时调到博才梅溪湖小学、何时改名、为何在担任语文老师后又改为信息技术老师等问题,但无人接听。

9月7日晚,岳麓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活动时,将一名学生额头打伤。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全面调查取证。

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作者:陈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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