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涉嫌犯罪,尚未完成司法程序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工作中有违纪行为的;
4、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及其他不得报名的人员;
5.入职后建立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6.通过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3. 介绍对象
参加高校基础教育专项“新锐人才”引进的对象为2023年度、2022年度国内高校及留学回国毕业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者,以毕业证书签字日为准)。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相应博士学位者,可放宽至40周岁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
4. 引入程序
(一)网上报名
北京考试中心、西安考试中心计划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8:30至11月9日17:00(具体信息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后一个考点引入岗位的设置将根据前一个考点引入岗位完成情况进行调整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本次“新英才”引进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要求:考生每考点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身份证照片、就业推荐表、近三个月成绩单。本科学位证、学士学位证、研究生学位证、硕士学位证(含)以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须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上传。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材料,方可入选。如因材料不一致、不齐全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导致应聘失败,将不再另行通知,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考生应诚信报名,报名时应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符合录用条件,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任资格。
(二)资格审查
本次高校基础教育“新锐人才”专场招聘会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也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须到考点进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以招聘程序为准。
北京考试中心计划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计划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现场推介工作。
西安考试中心计划于2022年11月17日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拟在陕西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等高校开展现场推介工作。
本次特设高校基础教育“新锐”考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城市及高校,各考点是否举行考试将视疫情等实际情况确定,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经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引进岗位数量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如实际人数达不到该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减少岗位引进名额,并确定该具体招聘岗位是否组织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贴小一寸彩色近期照片一张);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博士学位)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者,暂不提供;
5、教师资格证、各类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的,暂不提供;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证明》;未毕业者,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须凭《学位证明》办理就业手续;境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须提供以境内院校毕业生身份申请的境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境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攻读国外学位的,办理就业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位评定意见》。
(3)审查
本次高校基础教育“新型人才”引进专项考试采取“面试+考核”形式进行。
1.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质和教学潜力,选拔愿意教书、适合教书、善于教书的优秀人才加入禅城教学队伍。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实行百分制,60%为及格分数,70%计入总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引进岗位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实际面试人数不足,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该具体招聘岗位是否组织进入下一环节。
2. 评估
考核为应聘人员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外貌、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分数,按30%计入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聘用协议
面试、考核完成后,根据“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设置最低拟招聘分数控制点(最低分数为70分),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同一岗位候选人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审员给出的分数高低排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时间、地点
对已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招聘。体检对象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报考。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6)检查
体检合格者,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公开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是否录用。得分较低的,在同一岗位合格应聘人员中等额填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7)公开发布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教育局、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8)正式就业
区教育局对拟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考察情况、档案等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并办理验收手续。不遵守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9)入职试用考察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劳动关系终止。
5. 报酬
(一)招收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有关政策,由区财政部门分配。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管理办法》和《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员会、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禅城英才”五大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强区有关要求的区《实施意见》中有关基础教育“新兴人才”条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给予补贴。
6. 其他规定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关部门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经确认进入体检名单的拟聘人员不得再参加2023年禅城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已进入体检及后续环节的考生,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恶意应聘处理。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本次高校专场宣讲是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的,工作人员及考生须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疫情防控要求将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报名系统》中列出,或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本次宣讲工作方式、时间等如因疫情影响等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将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认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也不自行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6)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热线:-88017223、0757-88017224,监督投诉热线:-82063912。报考中职教师岗位咨询电话:-82301060,其他岗位咨询电话:-82341110。“新锐”引进期间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本公告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高校“新型人才”专项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附录: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高校专项引进“新锐人才”岗位表(北京考点).xlsx
附件2.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高校专项引进“新型人才”岗位表(西安考点).xlsx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2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