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的。
2.受到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案件正在审查中。
4、尚未解除党纪和政治纪律的。
5.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作弊并处于停职期间的。
六、现役军人。
7、非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申请,也不能凭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申请。
八、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9、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依法限制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参加邪教组织的。
11.有精神病史者。
12、聘用后即建立回避关系。
13.法律禁止进入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若因隐瞒上述信息而被录用,不准应聘本次招聘,一经发现举报属实,用人单位将立即解雇其,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接受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导。 招聘公告在天津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平政务网发布。 自2024年4月17日起,申请人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络:
北方人才网:
和平政务网: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 注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络: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16:00至2024年4月27日16:00。
审核时间:2024年4月22日16:00至2024年4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2日16:00至2024年4月29日16:00。
报名期间,每位考生只能应聘和平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每个职位的招聘计划数量与应聘人数及缴纳费用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如果达不到这一比例,招聘计划将被取消或减少。 已报名的职位不能开设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职位。
报告时间变更:2024年4月30日14:00至16:00结束。
2.资格审查
和平区教育系统各招生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费确认。 确认后,费用不可退还。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需要修改的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提交后未经审核或审核通过的候选人不能申请其他职位。 如果提交申请后资格审核未通过,您可以在报名期间申请其他职位。 若报名截止后未能通过审核,则不能重新提交申请或重新申请其他职位。
候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擅自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取得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等工作的技术支持和具体实施,保障网络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付款
笔试费用:45元/人。 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无效报名。
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对享受国家低保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减免考试费。 城镇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家庭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原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复印件)和户口簿;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户籍所在地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殊贫困证明、特殊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 经核实确认后,减免考试费用。 办理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16:00。申请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路5号301室)。 咨询热线:(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过程中,未通过任何科目考试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教育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综合教育知识占30%)。 主要考核考生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质。 等待;
对于报考校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考核考生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质;
对于应聘财务人员岗位的应聘者,笔试科目为综合财务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质;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5月12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缺少任何文件的申请人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名单。 当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5比例时,按该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报名网站公布的资格审查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现场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者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因上述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应聘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双面打印,背面签字)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业成绩单等(如果求职申请明确需要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则上注册前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就业资格。
② 申请本科专业研究生学位的,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果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提供承诺书。 原则上注册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他证明的,须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候选人未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可提供承诺书。 报到前未取得相应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七)应聘职位明确要求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申请的,须提供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组织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资格复审时,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件按顺序叠放,归档备查,恕不退还。
3.面试
(一)资格复审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面试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试费为每人45元。 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时间、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面试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教学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校医、财务人员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质、应急处置能力等,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体检。
申请人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缺少上述材料的申请人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结果。
4.评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导致参加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应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缴纳。 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发布前国家统一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招考单位或者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结果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因招考单位以外的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该职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替换候选人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替换候选人。
(五)检查
检查工作由和平区教育系统招生单位组织实施。 此次考察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业绩、突出能力、综合选拔的导向。 根据拟聘岗位要求,主要采取档案审查、个别面试、召开座谈会、组织函授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岗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守纪律等情况。审查被考察人的法律法规、学习工作表现、需要避免的情况等,并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如报到前尚未取得相应职位所需岗位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具体参见《2024年天津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和平区”),取消你的就业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入学查询工作的通知》(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入学查询工作的通知》(天津师范大学教职工招生查询工作)函)和平区各招聘单位【2023】19号)要求进行准入查询。 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情况进行查询。 上述质疑未通过且存在相关情形的,按检验不合格处理。
考察结束后,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 对于因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根据应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若替换候选人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替换候选人。
(六)公告
和平区教育系统各招生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重新核验各相应岗位所需证件后,报区教育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平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未报告问题或报告问题但不影响就业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就业手续; 对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 对于举报目前难以核实问题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调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注册与就业
公示期满后,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单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于因应聘者主动放弃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空缺的职位,招聘单位根据该职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替换候选人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替换候选人。 替代人选将严格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
用人单位应当为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手续。 报名材料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人员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4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管理,积极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 ,只是。
(二)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申请人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条例[2019]1号)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1号) 6)、《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有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者录用资格; 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终止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网站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热线:详情见时间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监控电话:
六、其他问题
聘用人员纳入企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课程。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组织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申请人保持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区教育局将研究后在公告网站上公布调整信息。 请候选人密切注意。
附件:《2024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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