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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育局部分直属高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点

  

鉴于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依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准,舟山市教育局下属的部分直属高中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社会公开招聘活动涉及市直属高中学校教师岗位,共需招聘19名教师,具体招聘计划详情请查阅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更高学位的毕业生,其年龄应不超过35岁,即1989年7月2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持有中国国籍,恪守我国宪法与法律,且道德品质优良;

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强烈的事业追求、责任感以及无私奉献的精神,心甘情愿承担教师职责。

身体健康,不受户籍限制,需满足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报名参加前,国外学历的获得者必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该认证文件等同于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同等学历学位水平。

五、申请者需拥有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中本科教育需为全日制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专升本学历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在报考之前,必须获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

目前,那些并非2025年应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凭借已获得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七)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八)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九、对于已经与培养单位达成委托培养协议的报考者,在报名阶段必须提交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参加报考的书面文件。

(十)根据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凡是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的其他类型人员,均不得参与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

舟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是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信息的唯一指定渠道。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下午5点截止,报名工作将正式开展。在此期间,有意者需通过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认真填写所需信息。请注意,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规范性至关重要。若因信息填写存在问题导致初审未能通过,责任将自负。

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网络注册,每人仅能申请一个职位,超时将不予接受。通过初步审核的候选人名单,预计将在2025年7月11日的17点之前,于舟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报考该岗位需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明,若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学历学位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则需提交《就业推荐表》或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外,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也需提供,对于国外学历的获得者,还需出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3,应聘者需自行打印并填写,并附上手写签名)以及报名表上所填写信息的相应证明文件。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应聘者需自行打印《报考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手写签名。

报名者可携带展现其个人能力与成就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各类获奖证明。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已初步确定在7月13日的下午。关于具体的安排和地点,将会在后续通过其他方式另行告知。敬请考生们密切关注舟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的通知公告信息。

参加笔试前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必须出示上述报考所需材料的正本和副本。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要求,将无法参与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完成资格审核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数需满足计划数的3倍以上,若未达此比例,则招聘计划将进行调剂。舟山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学校共同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在整个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若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要求,将取消其招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日期已初步确定为7月14日至7月15日,届时具体的时间与地点将在资格复审环节予以公布,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且要密切留意舟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的通知与公告。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环节涉及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设定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揭晓后,将依照招聘计划以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挑选面试候选人,若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根据实际人数来决定面试人选。

面试环节通过试讲形式进行,重点评估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逻辑推理以及言语沟通等多方面素质。面试总分设定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得分不足60分的候选人将无法进入后续选拔阶段。

考试落幕之后,对于面试成绩达标者,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以此计算得出考试的总成绩。依据这个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招聘计划的一对一比例,挑选体检和考察的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来决定最终的排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需要额外进行一次考试。

就业协议书的签署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告知。若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就业协议的签署,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的资格。对于因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岗位,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本岗位合格考生中进行递补。考试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将由舟山市教育局以及各招聘学校共同负责。

七、岗位调剂

考试落幕之后,那些面试得分在70分及以上且未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可以被视为调剂人选。若专业岗位仍有空缺,他们可以进行岗位调剂。用人单位与考生将进行交流协商,依据协商结果确定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并签署就业协议。调剂人选不会纳入原岗位的递补范围。对于放弃调剂岗位的考生,将不再进行递补。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依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内容的通告》(编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若报考者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则其行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依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以及《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此次考察结果将直接决定应聘者的聘用情况,不合格者将无法获得聘用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核通过的人员,将根据具体岗位选定拟聘用对象,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以及舟山市教育局官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若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需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聘用合同的签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正式成为事业编制的一员。

公示拟聘人选之后,若在规定期限内无合理原因未能按时报到,或者在2025年8月15日之前未能获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以及高中教师资格证,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将被取消。

十、其他事项

在本次招聘活动中,若体检、考察未能达标或应聘者主动放弃,将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在成绩合格者中进行递补(但调剂岗位不在此列)。

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核始终如一。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精确且具备效力。对于提供不实信息或材料以获取报考资格,或故意隐瞒自身真实情况的,一旦核实,将立即剥夺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若报考者对本次招聘公告持有不同意见,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提出反馈。

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其认定及处理办法将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

六、符合舟山市人才政策的个人,将依照规定获得相应的待遇,并且还能获得舟山市提供的从教上岗补贴,金额高达十万元。

本次招聘活动引入了服务期限规定,要求被录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自服务期限开始起,至少在单位内工作五年。

本公告如有未详尽之处,解释权归舟山市教育局所有。如需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2046479、2046210、2047074,如遇监督问题,可联系监督电话:-2600333。

舟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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