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二)受过党纪或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三)有尚未侦查或者正在侦查的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历次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机关发现有考试作弊行为并处于停职期间的人员(停职期限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
(五)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担任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10、符合下列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班干部、学校或学院级学生会或者社团职务1年以上;
(三)在校学习期间,被评选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者,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以及获得全国大学生竞赛奖项的人。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将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邮件命名统一:主题+姓名+电话;所有报名材料应以PDF格式上传。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核后,初步审核意见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申请材料时使用的邮箱查看审核结果。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简历及扫描件(PDF格式)一式两份;
(2)成绩单及主要获奖证书扫描件(PDF格式);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可在学信网站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PDF格式)。一份;
(三)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PDF格式);
(四)从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PDF格式)(见附件3)。
4、注册咨询热线:-3530409 监督热线:-3530406
5、注册规定:注册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人员将被取消资格。参照《盘锦大洼区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原则上同一岗位报考者须取得竞聘成绩比例不低于2:1 当同一职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量未达到2:1 的竞争比例时,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将按比例减少。直至该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经本人同意,可调整至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同意调整或无法调整的,将被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公告和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报名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 面试
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均通过面试进行评估。由合格的审查员组成面试工作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现场试讲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验考生的逻辑思维、专业素养、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仪表仪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工作组将根据试讲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和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面试结果将于面试后公布。
5、签订就业协议
对面试合格的,区教育局将与候选人签订聘用协议。考察、体检、公告、聘用等相关手续将于2025年7月办理。
六、检查
检查重点了解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业成绩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提取并审查检查对象档案,对检查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档案中重要资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历史地位不清无法进行有效核查,或者档案存在弄虚作假、弄虚作假问题,或者情节严重的,我们将不会被视为就业候选人。考察结束后,确定同等数量的合格人员作为体检人选。
7. 体检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八、公告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选。
九、就业
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办理聘用安置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按规定支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工作组审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如果员工不符合资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任教师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一年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事业单位间调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附录:
附件1.我国部分普通师范院校名单.doc
附件2.《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3.《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