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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超过期限,用人单位能否申请撤销?

  

工伤认定超过期限,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申请撤销?

建筑公司以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期限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农民工工伤认定,但法院驳回诉讼。

案件基本事实

连某当时在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建筑工地工作,未与该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他在拆除旧电线时摔倒在地受伤。 随后他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医院诊断他头部受伤。 因连某与建筑工程公司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连某与建筑工程公司的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一审、再审、二审最终确定。 连某于2018年3月3日向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3月14日受理申请。2018年4月9日,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工伤认定。暂停工伤认定限额。 2019年8月,连某的鉴定程序于17日恢复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并于2019年9月12日作出工伤决定书,确认连某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为工伤。 建筑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

审判认为

连某与某建筑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有有效法律文件确认。 连某是该建筑公司的一名员工,他在该建筑公司承包的工地上拆除旧电线时摔倒在地受伤。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据此认定连某受伤。 意外伤害构成工伤,并无不当。 建筑公司表示,工伤认定超过认定期限。 法院认为,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关系的建立。 经过仲裁和多次诉讼,连某与建筑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因仲裁、诉讼暂停工伤认定程序,劳动关系成立后恢复劳动关系。 连某于2018年3月3日申请工伤认定,未超过申请期限。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的法律法规正确。 依法应予维持,驳回建筑公司的诉讼。

法官意见

作为一名农民工,连某在一家建筑公司承包的建筑工地打工。 虽然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已经有法律文件确认。 连是该建筑公司的一名雇员。 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的建立。 经过仲裁和多次诉讼,连某与建筑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因仲裁、诉讼暂停工伤认定程序,劳动关系成立后恢复劳动关系。 连某于2018年3月3日申请工伤认定,未超过申请期限。 应驳回对建筑公司的诉讼。 (来源:利川市人民法院)

 

标签:认定   工伤   建筑   劳动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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