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温馨提示: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医疗、医技、护理、药学等领域高级人才61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日,请提前准备好简历、笔试、面试~
招聘单位介绍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原是一所以心脑血管疾病、颅脑疾病、骨伤及妇女儿童疾病诊治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保健于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医院。紧急急救。 乙级综合医院。 医院现为中美脑卒中协作中心聊城防治基地。 加入天坛医院神经疾病专科联盟,是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脑卒中医疗联合体医院。 已与解放军总医院、上海中山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远程会诊中心联网。 2020年5月,山东省立医院(集团)聊城医院挂牌,与山东省立医院的深度合作,标志着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对外合作翻开新篇章。
医院专科优势明显。 神经内科是市重点学科,共有10个病区。 是山东省最大的心脑血管疾病治疗中心。 独立开展急性脑梗塞血管内取栓术,位居全国前三名。 等级。 心内科开设两个病区,开展急性心肌梗死静脉溶栓及急诊介入治疗、临时及永久起搏器植入、心律失常射频消融等治疗,在聊城市处于领先水平。 医院心内科、外科、骨科、介入中心等重点学科在聊城名列前茅。
招聘要求公告
根据医院的岗位要求和发展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规定,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现将我院2020年注册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院办发[2019]14号)等文件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的用人方向,注重能力和水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有效选拔高素质人才。适应岗位工作和医院发展需要的拔尖人才。 来医院吧。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临床经验和技能,并具有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9年6月1日后出生),急需岗位适当放宽年龄;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申请。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需要学历作为申请的条件。 申请人不得应聘与其有亲属关系的职位。
在职人员申请就业,应当提供有就业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的证明。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申请人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在申请前解除与用工单位的协议或者征得用工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的,可以申请该岗位。 工作年限按整年整月累计,以2020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
3、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9:00-6月3日16:00
报名方式:申请人登录报名网站(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扫描个人身份证、全部学历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送压缩包至报名邮箱。
注册邮箱:
每个申请人仅限一个职位。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 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时,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份(A4纸打印),其中个人承诺栏需本人签名并盖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近期1寸免冠相同背景照片3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
3、取得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在职人员应携带有就业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文件。 若岗位需要特殊条件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三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上述提交材料必须按顺序装订。 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是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文件必须复印在 A4 纸上。 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必须抄写清楚。
五、考核方法
2020年,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注册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答辩的方式进行。 考核和答辩由医院组织实施。 评审和答辩不设淘汰率。 凡是通过初审的,将进入考核答辩范围。 分数作为检查时的参考指标。
6. 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应聘者考核及答辩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应聘者。 检查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检查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检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医德、行医、廉洁行医等情况,并撰写书面检查意见。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填补。
考试合格者,按照新兵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由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执行保[2016]140号),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审仅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
七、聘任公告
经考察等资格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聊城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事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录用。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直接向医院人力资源部书面报告。 公示中发现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填补。
8. 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核、体检、考察资格,不予录用或者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失信行为,或者经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诚信档案。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者应在应聘期间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招生,后果自负。
(四)有关岗位资格、资格审查、检查工作等事宜,请致电:—8381346。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