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过程接受长江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根据招聘人才的不同类别和层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公开招聘:
(一)笔试
1.专职教师
专任教师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非教学型专业技术人员
非教学型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得分低于60分的人将无法晋级下一阶段。 在笔试通过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拟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当出现并列倒数的情况时,并列倒数的候选人将入围面试。 。 未达到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通过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面试审查员由人力资源部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共审查员库中抽签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不少于7人。 面试采取100分制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满分100分,现场评分。 面试由最低及格分数控制。 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面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1.专职教师
专职教师面试通过课堂讲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言谈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2、非教学型专业技术人员
非教学型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将采取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评委提问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 访谈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参加访谈人数为准。
总分计算方法:专任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计算总分,面试成绩占100%。 非教学型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分别计入总成绩的40%和6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分,按照招聘岗位数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的应聘人员名单。 比例内排名最低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打平的,招聘单位将组织补测,确定结果。
5. 注册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对新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工资和待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按照聘用岗位执行。
聘用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期限计算。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接到聘用通知后20日内)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填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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