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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南通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6人公告

  

(三)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意见将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申请人。 请申请人及时核对。 申请人应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信息公开。 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初审:2023年6月1日9:00——2023年6月9日16:00。

2、陈述与答辩: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0日9:00-16:00。

3、初次异议处理:2023年6月1日9:00——2023年6月10日17:00。

4、笔试缴费与准考证领取同时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

5、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数与职位空缺数量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开始考试。 报名完成后,若未达到该职位的应聘人数比例,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或取消。 岗位减少和取消将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 申请取消职位且符合??其他职位申请条件的应聘者,由启东市卫健委通知重新报名。 重新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1日上午8:30-11:00。

(4) 考试费用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用政策的通知》(通资费[2008]52号)精神,考生按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100元。 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体检费用按实际收费。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必须诚信报名,不得弄虚作假、违纪违规。 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报处理。 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录用资格等。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的真实性以注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应聘者本次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且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 其中1-10职位免笔试,其余职位需笔试和面试。 检查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没有指定的教学大纲或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请参见门票。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分数为60分。 笔试结果、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告。

(二)资格审查

为确认申请人资格,面试前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对象。 申请职位1-10的应聘者,邮件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的三倍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 评审人员(最后得分相同的,一起进入资格评审,下同)。 次数少于3次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相关报名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时如您无法到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受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登记材料外,还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需携带材料。 须携带居民身份证、2寸照片、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该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3届毕业生还须携带经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拔》。 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2022年择业期间尚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2023届毕业生身份申请的,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 岗位所需信函及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现场签署。

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该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4、经审查,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材料不齐全或者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陈述。 。

5、资格审查为补充。 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应聘者填写的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已通过笔试的应聘者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按照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进行填写(最后成绩相同的,并列补补名额)。 申请人在结果公布后应公开联系方式,以便启东市卫健委通知资格审查和更换事宜。 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将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示。

资格审查通过者,当场收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访谈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 详情请参阅《面试须知》。

4. 面试结果。 面试成绩按百分比计算,60分为及格分数。 面试结果经考场主管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分计算

总分按百分比计算。 职位代码1-10的面试成绩为总分; 职位代码11-36的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的5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5、体检及检查

(一)体检。 体检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全国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法医证实。 面试通过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报考研究生职位的人选,通过附加测试确定,附加测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其他职位,面试得分较高者排名第一。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附加测试确定候选人,附加测试得分较高者排名第一(下同)。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检查。 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场接受检查。 考察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和应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进行。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岗位相关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水平。 检查工作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告、聘任及更换

(一)公告。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职位代码、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等。

(二)岗位选聘。

对公示后确定的人选,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以上招聘单位的)在网上自主选聘单位。 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招聘人员可以轮流自主选择医疗单位。 未按要求网上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选定医疗单位后,报启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用人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根据发出的聘用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 手续。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后,用人单位根据下发的聘用通知书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双向聘用协议。 用人单位于2023年8月底前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注册证签订双向聘用协议。招聘程序(2023年博士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后30天内办理就业手续)。 剩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告后1个月内完成。 就业手续。 因应聘者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应当负责解决。

被录用人与用人单位订立三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外,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一段时间。至少3年(包括试用期)。

(3)补充。 拟聘职位因下列情况出现空缺的,由面试通过的应聘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申请人体检或者检查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任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岗位的;

4、其他导致拟任职位空缺的情况。

就业批准后(选择医疗单位)不再补充。

七、相关政策

(一)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自拟聘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再次申请担任本市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资格。名单予以公示。

(二)引进的医疗人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相关事宜(企政办发[2021]1号)治疗; “县乡用人”人员按照《启东市医疗卫生人才“县域用人”实施方案(试行)》(启东市医管委[2019]13号)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精神科人才待遇按照《市条例》《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启东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启政办发[2022]71号)享受相关待遇(见附件) 4 部分总结)。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 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录用资格,并给予处分。相关工作人员将被追究责任。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及考试咨询:0513-83312379(启东市卫健委)。

纪检监察:0513-68957603(启东市纪委派出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1: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3:未落实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4:启东市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训经费及奖励政策部分汇总.docx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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