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南通教育考试院招聘通知已发布,计划招聘200人。报名日期:2021年6月7日09:00-6月十日16:00。报名方法:在线报名。 考试报名非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入门知识、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常识。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发布如下:
南通教育考试院招聘员工通知
为选拔出色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建设现代化教育高地,新年代教育之乡,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1年(第三轮)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职员200名(含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计划9名)。现通知如下:
1、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1年(第三轮)公开招聘(含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2、信息发布
本通知及各环节有关信息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教育局(http://jyj.nantong.gov.cn)发布。
3、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拥有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好的品行;
3.1986年6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1年6月将来出生;
4.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研究生课程与教学论专业须为考试报名岗位有关方向。考试报名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职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面试,并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获得);
5.拥有拟考试报名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岗位介绍表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职员。其中,可以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与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职员,可面试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2.获得祖国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的有关规定实行。
(三)不能考试报名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职员;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实行,依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通知,被聘用到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职员;
6. 2021年8月31近日,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能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职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职员。
4、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法、时间
报名使用互联网报名方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在线服务平台(http://sydwbm.rsj.nantong.gov.cn)。
1. 报名、照片上传:2021年6月7日09:006月十日16:00。照片需要:最近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资格初审:2021年6月7日09:006月11日16:00。
3. 陈述申辩:2021年6月7日09:006月12日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置:2021年6月7日09:006月13日16:00。
5. 交费确认:2021年6月7日09:00-6月13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根据本通知、国家和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有关规定,对面试职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初审。面试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入口查看初审建议。
如对初审建议有异议,请准时向负责资格初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法见本通知。
2. 通过初审的面试职员,须用开通在线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交费确认的职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条件、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面试职员应仔细阅读在线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需要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面试职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面试职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相应开考比率(1:3)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状况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教育局网站通知。面试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职员可在6月14日15:00前登陆报名入口,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面试职员须对照招聘岗位需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诚信面试,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面试职员务必诚信考试报名,应按招聘岗位需要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面试职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需要存在疑问,应准时向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察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每个环节,如发现面试职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考试报名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通知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质状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职员及其员工,与面试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应聘组成。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大纲、辅导用书和教程,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拓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南通教育局统一组织推行。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1. 笔试内容。考试报名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入门知识、教育教学理论。考试报名非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入门知识、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常识。
2.笔试时间、地址。笔试日期:2021年6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1年6月16日9:006月18日16:00登录报名入口下载、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新冠疫情防控等特殊状况需要调整,将视新冠疫情防控状况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资格复审职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率,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如人数不足,可按实质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职员名单在南通教育局网站通知。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地址。经查看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符合疫情防控相关需求,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南通教育局统一组织推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据通知规定的时间、地址参加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舍弃,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2.复审需要。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本人不可以到现场的,可委托别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审有关材料需要如下:
2021年毕业生及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职员须提供本人①二寸证件照(1张);②身份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9、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面试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获得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并承诺于办理聘用手续前获得,不然不予聘用);⑥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别的人员须提供本人①二寸证件照(1张);②身份证;③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④面试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获得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并承诺于办理聘用手续前获得,不然不予聘用);⑤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国(境)外留学回国职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复审人选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不拥有考试报名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陈述申辩。因舍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缺额时,在考试报名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与其他排名靠前的面试职员请在成绩公布后,维持联系方法畅通,以便公告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舍弃。
4. 通过资格复审职员确定为进入应聘职员,具体名单在南通教育局网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职员在网上交纳应聘费100元,并在规定时间打印《应聘公告书》。
(三)应聘
1. 应聘时间地址详见《应聘公告书》。应聘由南通教育局负责组织推行。
2. 教师岗位应聘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面试职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应聘时间低于15分钟(其中,微型课低于10分钟,答辩低于5分钟)。应聘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专业入门知识与基本技能、组织协调能力、个成人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满分为100分(其中,微型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
非教师岗位【助理会计师(14、25、33、43、54、68、72岗位)、与77、78、79岗位】采取结构化应聘形式,满分为100分。应聘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3.按笔试成绩占40%、应聘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率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应聘成绩高者为先。应聘成绩仍相同的,教师岗位以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非教师岗位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6、体检、选岗及考察
体检前,机关、事业单位的面试职员需提供外贸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赞同考试报名的证明,或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赞同建议的本人离职申请。如不可以按时提供,则视为舍弃。如有舍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从应聘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请有关职员维持联系方法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公告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舍弃。此后各环节不再递补。
各类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职员名单在南通教育局网站通知。体检工作由南通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时间、地址另行公告。体检成本由面试职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职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的有关岗位面试职员,由市教育局集中组织选岗,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以应聘成绩高者为先,应聘成绩仍相同的,教师岗位以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非教师岗位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为先)。由面试者依次选定相应招聘岗位中的招聘单位。选定岗位的面试职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实行,考察组织单位拟定考察策略,明确考察的内容、办法等。
7、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职员名单在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职员,由招聘单位根据规定程序或有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职员应在《南通事业单位职员聘用公告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高于3年。因个人缘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职员实行试用规范,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实行。
8、其他事情
(一)疫情防控需要
1.考生须于考试前7日内依据防控疫情需要进行健康申报,当天须形成当地健康码。
2.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等环节期间,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当地健康绿码并佩带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签订《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现场。
3.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非低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信息异常的考试报名者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测试阴性报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与隔离期未满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状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员工进行防疫测试、询问、排查等导致紧急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在招考组织推行过程中,将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相关需求,落实防疫手段,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合调整,如有调整将准时在南通教育网发布有关公告通知,请考试报名者注意关注网上公告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以本《通知》为依据,根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同意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招聘工作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通知》规定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面试职员的面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员工责任。
3.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98832(南通纪委监委派驻南通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3-85098850(南通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9、本通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讲解。
咨询电话:0513-85098840南通教育局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0513-59003621南通民政局
0513-85216660南通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下表:
南通教育局
2021年6月1日
南通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单位)2021年(第三轮)公开招聘(含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招聘)岗位表.pdf
文章甘肃公务员,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等公职考试招考信息,备考资料,历年真题和推荐权威公考培训辅导机构http://www.gsgw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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