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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河北保定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通知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kaifamei 日期:2024-11-28
2021年河北保定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通知发布,计划招355人。报名日期:2021年6月6日9:00 至6月11日17:00。

2021年河北保定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通知发布,计划招355人。报名日期:2021年6月6日9:00 至6月11日17:00。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上午,笔试内容为《公共入门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的复习可参考2021年河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公布如下:

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通知

为满足定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河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暂行方法》(冀人社发〔2011〕9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员工355名。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角逐、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2、招聘人数

2021年定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355名,各单位招聘的岗位、数目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

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共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6日至2003年6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6日及将来出生)。

3.具备河北常住户籍或高考考试生源地为河北的别的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6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应资格(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其他条件

1.考试报名教育类岗位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应聘获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考试报名相应的岗位。

2.考试报名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者可考试报名相应岗位,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获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不然予以解聘。面试者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面试岗位学科需要一致。

3.申报语文学科岗位中文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4.硕士研究生需获得硕士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本科需获得学士学位)。

5.岗位信息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含以下职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年获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职员,与2019年、2020年获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职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现在无工作历程,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职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6.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7.拥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留学回国职员和其他国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字与招聘岗位需要专业名字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多数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考试报名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面试相应岗位,需获得祖国国内普通高校学历或获得祖国国内承认的学历。

9.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暂行方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职员,不能面试该单位负责职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与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职员和招聘员工在办理职员聘用事情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下列职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员工;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职员;

5.我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7.失信被实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

4、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发布招聘通知。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日期: 2021年6月6日9:00 至6月11日17:00

交费时间: 2021年6月6日9:00 至 6月12日17:00

实行在线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个人限考试报名一个岗位。

2.在线报名。报名网址: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3.在线报名的基本程序。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知道本次招聘政策和拟面试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需知》并赞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在线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需要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质状况不同的,取消面试资格。

在线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面试岗位,获得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网站,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网站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需要,不然将被报名网站自动拒绝。考试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可以修改。通常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网站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依据提示的未过缘由,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可以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根据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是不是成功。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应聘时间、体检时间等要紧时间信息,但凡在规定时间没有完成有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舍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缘由导致丢失、被别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方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于资格复审当天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成本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成本退回原缴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状况档案卡(复印件)(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将证明材料及本人联系电话以照片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rsjsyk2589823@163.com)。

4.开考比率。岗位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率高于3:1(三支一扶定向招聘除外),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率的,降低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职员完成在线报名后,请于6月23日9:00 至6月25日17:00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址在定州市区,具体考试知识点和需要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00-11:30 《公共入门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公共入门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公共入门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面试职员应根据《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址、时间、考场安排参加考试。

3.笔试考2个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法进行,共计150分钟。《公共入门知识》为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概要》(附件3)。医学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概要》(附件4)。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概要》(附件5)。

笔试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4.分数查询。笔试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应聘人选名单请于7月5日后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查看。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确定。

应聘人选名单依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2∶1或3:1的比率确定,比率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应聘。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状况的考生,不能进入应聘。

(三)资格复审

应聘前,由市招聘办组织对参加应聘职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2021年7月9日7月十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教育类考生资格复审地址:定州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资格复审地址:定州市人社局7楼710室。

资格条件复审时,应聘职员应提供根据招聘岗位条件需要可以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本科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类岗位提供,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应聘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中文等级证书》)、报到证、笔试准考证、考试报名语文岗位需提供中文等级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在在线报名时填报状况不实不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紧急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率内空缺,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试报名同一岗位的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应聘

1.教育类考生应聘时间定于:2021年7月17日。

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应聘时间定于:2021年7月24日。

《应聘公告单》请考生于应聘前3天,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地址及需要以《应聘公告单》为准。

2.应聘方法。

应聘主要考察面试职员的综合素质、专业常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依据考生人数和应聘时限合理分组,考试报名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应聘组进行应聘。对于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使用蛇型分组法进行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一个小组。

考生、考官及员工均实行入闱管理。应聘考官入闱管理后,抽签确定应聘场次,考生应聘前30分钟随机抽签确定应聘顺序及应聘题目。

考试报名教育类中学(含职教中心)教师岗位,应聘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法进行,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学(含职教中心)教程。答辩是考官提出问题,由考生进行回答。试讲和答辩时间总计低于15分钟。

考试报名教育类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采取试讲的方法进行,试讲内容为小学、幼儿园现行教程,试讲时间低于8分钟。

考试报名医学类和综合类岗位考生,应聘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应聘时间低于8分钟。

乐器、体育器材、书本、辅导资料、手机等物品不能带入考场。应聘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应聘成绩每半天张贴于应聘考试知识点学校门外。

3.总成绩合成。应聘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整个应聘结束后公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应聘成绩得分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应聘组排序,分别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并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率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名单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体检成本自理。

(六)考察、选岗

体检合格职员的考察由市招聘办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主要对面试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状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有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察。被考察职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有关材料。

选岗统一进行,按各岗位应聘分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岗位。

(七)公示

依据考试、考察、体检状况,择优确定拟聘用职员,将拟聘用职员状况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职员资格;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就业、流动、薪资、社保等有关手续。

拟聘职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舍弃。新招聘职员的薪资福利待遇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实行。依据《河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暂行方法》,新招聘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 《笔试准考证》或《应聘公告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6)和《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附件7)方能进入考场。

(二)拟聘人选在考察、体检、选岗等环节产生的岗位空缺,从各岗位应聘分组职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三)遇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四)被正式聘用职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6、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疫情防控正常的状态下拓展,考试报名者应当根据有关疫情防控需要,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推行过程中,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需求,落实防疫手段,必要时市招聘办将综合考虑各种原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合调整,并准时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发布有关信息,请广大考试报名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试报名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同意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要紧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7、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同意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需要严肃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面试资格的;

2.面试职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员工指使、放纵别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员工故意泄露试题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面试职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职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职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有关职员,依据其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需要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应聘、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状况的,均视为自动舍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问题紧急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置。

(五)市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六)公布举报电话,同意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2589823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2105621

温馨提示:请广大考生准时关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附件:

1.定州市2021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岗位信息表

2.定州市2021年度卫健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岗位信息表

3.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概要(试行)

4.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概要(试行)

5.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概要(试行)

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7.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

2021年6月4日

文章甘肃公务员,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等公职考试招考信息,备考资料,历年真题和推荐权威公考培训辅导机构http://www.gsgw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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