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通知
1.高校毕业生场地租赁补贴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和《关于印发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晋政办发[2014]40号)文件要求,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自行创业并正常经营超过6个月内可申请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营业场地租金补贴,最长期限为3年。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大学毕业生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项目及银行账号介绍;
5、《就业创业证明》复印件。
2、一次性创业补贴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人力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20]61号)文件,首次设立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工商户,所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办理甲一对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毕业当年经营1年以上、离校2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基于他们创造的就业机会数量。 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大学毕业生毕业证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回乡创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明》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明号码;
3、创业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书及真实性承诺书;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携带在岗人员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3.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稳就业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金政发电〔2020〕5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印发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金财社〔2019〕1号)文件要求,新招用城乡各类劳动力并稳定就业六年以上的小微企业月内每吸纳一人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1500元。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收集就业人员身份证明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号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
3、收集就业名册等相关材料;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小微企业须提交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及真实性承诺。
申请时间:2020年8月28日起
报名地点:平陆县太阳文体广场西北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