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张嘉伦
一段时间以来,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只注重论文、只注重“帽子”、只注重学历、只注重奖项、只注重项目的消极倾向引起了大家的强烈反应。 近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要设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不断激发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来源:央视新闻
1月27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指出,文件将教师评价改革的具体实施列为重点路径,明确了四项措施。 这四项举措也是同时“破”与“立”:破“五唯一”,破“SCI霸权”; 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分级反馈机制,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评价标准问题可以说是我们职称评价中非常核心的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表示,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围绕教师职称评审的重点、难点提出措施。 接下来,两部委将指导地方政府和高校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具体措施。
刘冬梅表示,此次改革明确不再将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职称评审的前提条件和直接判断依据。 论文发表数量、被引用次数、期刊影响因子等仅作为评价参考。 核心是评价研究本身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 还提出,职称评审中不应简单规定科研项目数量、资助规模等条件,不应以出国(境)外学习经历、获得人才职称状况作为限制条件。状况。 目的是避免用某种条件或指标作为评价人才的“唯一”标准。
打破“五唯”后,你应该评价什么,又应该如何评价? 刘冬梅介绍,改革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师德和教育教学的要求。 管住思想政治问题,强化教师思想政治要求,把教师师德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 突出教学育人成果,把教育教学责任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职称评价中的比重。 二是突出质量导向。 探索采用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书籍、论文、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高水平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突出评价结果的质量、原创价值、实际价值。 “对于有重大贡献或高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我们在坚持严格质量把控和保障的同时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还可以制定更加灵活的评价标准。遵循程序。” 刘冬梅说道。
另外两个非常重要的点是分类评估和同行评审。 根据教学型、教学科研等岗位类型,按照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不同专业门类,建立高校教师分类评价标准,对不同教师的绩效和贡献进行评价有针对性地确定教师类型和能力。 尊重人才个性化、多元化特征,避免“一把尺子衡量一切”。
在同行评审方面,改革强调完善同行专家评审机制,鼓励采用个人述职、访谈答辩、同行评审、实操、绩效展示等多种灵活的评审方式,鼓励引进人才的探索。外部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的意见,强调要给予评审专家充分的时间进行评审,引导评审专家负责任地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评审意见。 “在规范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方面,我们还提出建立评审专家诚信记录、尽职评价履职问责等相关制度,提高评审专家评审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针对性。我们的职称评审尽可能多。” 刘冬梅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