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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规定(教师工资标准)

  

下面,pXEMS的编辑。 交通招生网为大家检索整理了2016年特岗教师工资规定(教师工资标准)。 欢迎您阅读参考。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

今天交流招生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特岗教师的薪资福利。 希望考生仔细阅读,及时了解本次教师招聘公告相关的配套保障政策。

(一)特殊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人社发[2005]18号)和《关于组织发展高等学校关于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教学、支农、支医疗、扶贫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6]第16号)及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全球网校教师招聘频道整理)

(二)与“农村学校教育名师培养计划”相结合。 符合相应条件的特殊岗位教师,可以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学硕士学位。 特岗教师聘任期三年视为《农村学校教育名师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础教学实践。

(三)特殊岗位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 用人单位和特岗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聘用期间,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进行跟踪评价。 表彰成绩突出、业绩突出的人员; 对不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 对不履行合同义务、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予以辞退,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

(四)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满后愿意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由岗位设置市、县负责落实,并将其工资纳入工资标准。明确市、县财政支付范围,确保教师享受与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治疗。

(五)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后,特岗教师户口可以留在原籍地,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迁往岗位设立地市、县; 档案关系将移送其任教学校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特岗教师工资保障政策

“特岗计划”教师在任期间实行事业单位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的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 “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同等条件的地方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牵头。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付“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支出。 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特岗教师工资补贴标准西部地区提高到人均每年2.7万元,中部地区提高到人均每年2.4万元。 、与地方财政如实结算。

石冈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地方补贴、必要的交通补贴、特殊岗位教师体检费以及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关费用,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省财政部门在计算各地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时,纳入标准支出计算。 月工资按照当地教师工资水平发放(以湖南为例:专科生1147元/人,本科生1247元/人,女生另加20元,仅供参考。)

特岗教师待遇实施原则

1、坚持范围、严格条件。 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区)必须是师资整体短缺、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相对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 实施期间,原则上不得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新教师。 各岗县必须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招聘期满、考核合格、愿意留校任教的“特岗计划”教师。

2、中央统筹,地方落实。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参谋部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特岗计划”教师总数提出指导意见。 我省实施“特岗计划”,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了由省政府教育分管秘书长、省有关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人事办公室协调组织。 统一安排。

“特岗计划”保障政策

1、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对面试成绩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者给予适当加分:

⑴ 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⑵省级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加4分,校级“三好生”加2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学生可累积加分,较高者加分不得超过6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拥一扶”计划并已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以及参加实习教学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半年以上,以及学生原籍地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聘任期间,“特岗计划”教师由县级有关部门进行跟踪评价。 对成绩突出、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 对不努力工作、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 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受教育后未发生变化的,不适合担任教学岗位的,继续工作的,应当予以解除。

三、各设岗县(市)、学校要为“特岗计划”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方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4、“特岗计划”教师享受《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从事帮扶工作的意见》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农业《关于支持医疗卫生扶贫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川委令[2005]3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关于完善“三拥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34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16).

 

标签:工资   财政   中央   特岗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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