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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意见》(东交政[2019]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到浙江师范大学开展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关于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数量
企业设立招聘教师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洞头区浙江师范大学2024届高校毕业生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各省(市)重点师范院校及首批考入温州大学的本科师范毕业生;
3.省级高等学校优秀师范毕业生,或部属师范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或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4、全日制应届研究生;
5、具有洞头户籍或洞头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良好;
3、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安排,愿意为洞头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4、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学历和专业;
5、年龄要求:学士、硕士生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生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6、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学科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使用现场注册。
1、报到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
具体时间、地点请参考当天学校安排。
毕业生须携带申请表、简历、教师资格证以及相关荣誉或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在报到时进行,按照公告要求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
2、审核:报名完成后,招聘团队将进行集中审核。
(三)组织考核
1、同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的比例的,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 组织考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按每个岗位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报考人选。 考试分为面试和技能考核两种形式。 所有候选人都必须参加面试,101个职位的申请人还需要参加技能评估。 面试和技能评估均采用100分制,根据考试成绩择优选拔候选人(101职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评估成绩*50%)。
(一)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的形式。 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基本教学素养、仪器仪表等。
(2)技能考核:101岗位考核所需技能。
考试设置了最低控制线,即按照100分制,面试成绩或技术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稍后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招聘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考试不合格的,招聘机构可以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订聘用协议的候选人。 报考者根据报考科目选岗,与洞头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若有考生放弃,则按相应职位考试合格者中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递补。 与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后,考生弃权的,将记入人事考试学分系统。 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诚信报名考试。
(五)体检及检查
签约人员应当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体检、考察程序和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不适宜录用的,终止聘用协议,对相应岗位考试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经认定不适合聘用的,劳动合同终止,岗位空缺不再填补。
(六)聘任公告
审查合格后,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用人选。 公示期间,举报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解除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放弃的,空缺名额将不予填补。
五、相关规定
1.符合报考条件的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报考与2024届高校毕业生同等岗位。
2、招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确定教职人员。 逾期未到岗者,不予录用。
3、聘用的具有专业编制的教师,必须在洞头教育岗位任职不少于8年。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前将档案转至洞头区教育局。如在2024年8月1日前无法取得所申请职位(学科)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其就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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