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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教师招聘】龙港市市属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55人!本科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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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开招聘的指导意见》 《事业单位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学习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公办学校教师(文教人[2015]22号),决定提前到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收普通高校优秀学生,毕业生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3月22日(周五)上午9:00-12:00,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本部)启明篮球场。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立学校正在招收55人。 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详细内容请参见《龙岗市2024年春季提前公开招聘浙江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项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专业和技能。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心条件。

4、年龄要求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师范本科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 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证明。申请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专业审批目录(附件2)。 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外(境外)高校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接近或相似的,应按照“应聘专业”的原则进行选择。宽而不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审查和确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原机关、企业被辞退不满5年的工作人员。

(四)《事业单位人员回避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五)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相关职位的人员。

(六)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迎新生、委托培训生。

(二)资格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内普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或者国外大学同等学历的毕业生。 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均须具有普通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首都师范大学诞生。

3、2024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大学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大学毕业生就读专业须与相应一流建设学科一致)。

4、浙江省高校设立的2024年“精英班”(如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恒逸学院、温州大学少年班、浙江外国语大学卓越班、绍兴工业大学等)文理科祖南班)师范班本科毕业生。

5、大学期间两次及以上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奖学金的2024届本科师范大学毕业生(每学年计算一次,不包括励志奖学金(由学校团委或校办公室颁发的不计入校级资格)或具有校级学士学位的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或以上;或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并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的。

6. 2024届师范大学师范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个人特长在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联合组织,下同)及以上竞赛(含省级高等教育师范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学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或省级团体比赛三等奖及以上。

七、2024年师范大学师范本科毕业生入学时须达到浙江省第一批普通高校招生(高考)成绩(不含艺术、体育)。

8.允许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本科专业毕业生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程。

(三)相关说明

1、符合条件1、2、3、4、8中一项或多项的申请人,不限户籍。 资格5、6、7必须是龙岗户籍(学生来源)。

2、上述奖学金是指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 不提供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将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为专业奖学金。

3.报考中文科目的须持有普通话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科目的须持有普通话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4、博士研究生无专业限制。 根据博士生专业和个人特长,组织相应单位对博士生本人进行面试,单位本着人尽其才的原则,以“双向选拔”的方式实施。

5、境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内(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持有证书相当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6、本科生应聘的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所考科目及所就读专业相对应; 硕士研究生申请的职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所考科目相对应,并与本科生所学专业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对应(专业对应详情见附件3)。

7、以上人员中,专科至本科毕业生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本科毕业生应具有相应的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应具有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本科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龙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登记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主办机构将安排具体场地。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院校或指定地点现场报到。 逾期不报考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学生仅限报考1个科目。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2日(周五)9:00-12: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启明篮球场(金华本部)

2、报名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所有证件及其他材料必须是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登记材料清单如下:

(一)登记表。 如实填写《龙岗市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浙江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报名表》(详见附件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身份证明和户口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证明)。 原香港户口且户口在大学的申请人,可使用有户籍所在地记录的户口簿代替。

(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 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院校考生,必须提供与所报考岗位科目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所申请职位科目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证书(并在入职后一年内完成认证)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汉语科目的,须持有普通话水平等级二甲级以上证书;报考其他科目的,须持有普通话水平乙级及以上证书。

(四)学历和学位证书。 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供相应证明;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并须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具有硕士学位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位证书。 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相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 具有境外(境外)学历者,须提供境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尚未毕业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须注明毕业)。 时间)。

(五)师范院校证明材料。 师范生需提供师范毕业生证明(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专业上写有“师范”,或《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明》) 《》,或高考当年标明为大学专业教师培训的地方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浙江省各高校和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培训证书,或教师省外高校出具的培训证明(含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教育计划材料证明)。

(六)其他材料。 “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以及在校期间获得的符合注册条件的其他荣誉证书等。以上证书领取时间截至招聘现场登记日; 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网上公示材料。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 根据准入条件,经资格审查后,现场组织人员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通过面试,面试专家组将按照空缺职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推荐人选。 若比例低于公开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 。

(四)面试与考核

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 及格分数较低者将不会被录用。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未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录用人选(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补试,补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另行通知)。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未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资格。 因放弃而空出的职位,将在合同签订当日24:00前通过该职位考核的候选人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填补。 签订劳动合同后如违反合同,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优秀候选人调整

拟录用人签订协议后,若用人单位尚有职位空缺,则考核分数高于80分(含80分)的应聘者,符合该空缺职位的要求,且未被认定为拟聘用人拟聘用人员(不含自愿放弃合同的候选人),经学校与应聘人员相互选拔,经市社会事务局审核同意后,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并予以聘用。将签署就业协议。

(七)体检、检查

签约人员应当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检查对象,检查工作参照公务员考试相关办法进行。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终止聘用合同。 因体检不合格、考试不合格、考生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予补缺。

五、公告及招募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期间,举报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解除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申请职位(学科)所需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未按时办理手续的,自动放弃,空缺不予填补。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为获取应聘和就业资格而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或者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各环节被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符的,将给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2024级新生报到时未能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境外(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留学人员出国留学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教育部服务中心. 所学专业、毕业日期等信息以认证证书为准。 2024级硕士、博士生如遇特殊情况,须亲自申请。 经审查批准,获得学位的期限可以适当放宽,但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 以上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签署时间为准。

(四)未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就业所需材料的,终止聘用协议,吊销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解除聘用资格。没有更新。

(五)聘用人员在龙岗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结束,考核未通过的,劳动合同终止。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要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和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试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社会保障)。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于招聘期间到指定院校现场报名。 逾期不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龙岗市社会福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龙岗市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处 0577-59911872

监督电话:龙岗市社会事务局党委0577-5991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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