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县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试行)》,从县外引进在基础教育领域具有丰富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或管理经验的名师,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如下:
人才条件:
1、第一类名师。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享受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曾辅导学生获得高中学科奥林匹克全国联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科竞赛教练员; 教育部组织的学科现场课堂教学竞赛、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培养出大师级运动员的优秀教师。
2、第二类名师。 年龄50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省级学科带头人; 省级以上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 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高级教师; 特聘教师; 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 湖南省未来教育家或精英教师培养目标。
3、第三类名师。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地市级学科带头人; 地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 多次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竞赛一等奖。
4、第四类名师。 40岁以下,在现场课堂教学竞赛、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获奖者。
人才要求:
长沙县引进人才最短服务年限为5年。 在最低服务期限内,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 根据考核等级发放生活补贴。 本年度的补贴将于次年发放,服务期满后不再发放。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生活费。 对长沙县首次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人才补贴:
1、第一类名师
年度专项考核优秀者,给予生活补贴20万元/年,合格者,给予生活补贴15万元/年; 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2.第二类名师
年度专项考核优秀者,给予生活补贴12万元/年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年度专项考核合格者,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年; 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第三类名师
年度专项考核优秀者,给予生活补贴5万元/年,合格者,给予生活补贴3万元/年; 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第四类名师
年度专项考核优秀者,给予生活补贴3万元/年,年度专项考核合格者,给予生活补贴1万元/年; 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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