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关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特制定本简章:
1、招聘计划
全县拟招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120人,分为普通高中、县级初中和小学、乡镇(街道)初中、镇(街道)等7个岗位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定向招生。
1、普通高中(县直)33名学生:语文5人、数学5人、政治6人、英语6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4人、生物1人历史系和2名地理系学生。
2、县级初中、小学学生55人:语文21人,数学21人,英语8人,物理2人,信息技术1人,地理2人。
3、镇(街道)初中学生9人: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1人,物理1人,政治1人,音乐1人。
4、镇(街)小学现有学生11人:语文学生2人,数学学生3人,英语学生3人,音乐学生3人。
5、幼儿园教师8名
6、职校2人:会计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专业)1人,机械工程专业(机械制造技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维修与检测技术教育专业)1人。
7、定向招聘2人:镇(街)小学英语人1人,镇(街)小学音乐人1人。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品德良好。
2、具有山东省户口或原籍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户籍在惠民县或原籍地在惠民县的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师范院校毕业生); 我省招收在滨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组织部门选派的驻村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基层项目人员)。
3、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
4、应聘高中职位,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报考县初中、小学岗位、职业学校岗位,须具有学士学位; 报考学前教育、镇(街道)初中、镇(街道)小学及定向招聘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年龄限制。
6、具有符合学校阶段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的科目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所教授的科目一致。 其中,报考县级初中、小学岗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必须符合岗位学科专业要求,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要求。
七、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任职的。
8、具有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被招(用)机关发现公务员录用弄虚作假的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申请的情形的。
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招聘或选拔在滨州市任职或在滨州市就读且服务满意的基层项目人员。
2年内考核合格、3年内申请的(指2009年、2010年、2011年人员招聘选拔,含2011年更新的大学生村官)实行定向招聘,可申请定向招聘招聘职位。 已享受优惠政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3. 注册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职校岗位不进行面试)。 报名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日-8月3日(截至8月3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8月1日至8月4日(截至8月4日17:00)。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登录惠民县教育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申请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免冠照片。 如果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前多次登录提交申请信息,则后续填写的信息将自动替换前一次填写的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招聘部门批准,不得变更。 申请人不能同时使用新旧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 每个人仅限发表一篇文章和一个主题。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经核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 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将检查网上报名状态,并根据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符合申请资格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申请;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应当说明理由; 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保留应聘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4)网上支付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可在截止日期前登录惠民县教育信息网查询注册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须于2013年8月4日(截至4日17:00)之前登录惠民县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 笔试费用为每人40元。 逾期不予处理。 网上缴费者将被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成功后,打印《惠民县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于2013年8月7日至8月8日(截止8月8日17:00)提交到惠民县教育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计划享受减免相关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对象,不再要求网上缴费。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本人或本人须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上午8:30-11:30到惠民县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惠民县成都市鼓楼街) 2013年8月5日第39号)办理现场确认减费手续。 逾期未补办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证明材料除显示报名成功的《报名信息表》外,还包括:特困高校毕业生提交的《山东省特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申请人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最低保障金(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贫困家庭申请人,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核发的特殊贫困证明和特殊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对最终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两倍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 如拟招聘1人,则取消招聘计划。 申请该职位的应聘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
笔试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普通高中、县级初中和小学、镇(街道)初中、镇(街道)小学、定向招聘岗位均为相应学科的高中教材。 职业学校机械工程、会计类笔试内容均为相应学科教材。 ;学前教育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法规。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出示临时身份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方式。
为保证新录用教师的基本素质,规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在及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 达不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通知将在惠民县教育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
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除开具:《惠民县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注册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核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籍贯申请人须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籍贯证明函件; 经毕业生就业部门认证或派往企业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申请证明》(证明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主管单位和发行人)。 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还须提供相关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支”大学生须出具“三支一支”工作协调管理部门出具的《招聘通知书》山东省厅《服务期限届满证明》、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介绍信(以上证明材料缺失的,需加盖省政府印章的相关证明)三拥一扶”办公室必须出具);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须提供经团市委、省委考核认证的证明材料; 组织部门选派到村服务的大学生,须提供经县组织部门考核认证的证明材料。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根据笔试结果依次递补。 补选人选名单在惠民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资格审查后,如无符合招聘岗位资格的人员,则取消招聘计划; 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合格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
候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者,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考试费70元。
6. 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二、采访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
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岗位面试包括现场面试和讲座; 学前教育岗位包括讲座和技能测试。
7. 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算。 若总分打平,则可进一步细化小数位数,直至排序。 无法排序的,可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顺序。 若笔试成绩再次相同,惠民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补考。
根据同岗位学科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名单将在惠民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八、评估与体检
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实践水平等,审查其资格。 被考核人员应在考核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个人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档案。 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指定综合医院进行,并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 费用将由申请人承担。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职位空缺,不予填补。
9、职位选择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惠民县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同职位候选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单位。 具体选岗时间将在惠民教育信息网通知。
10. 就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纳入聘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 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公示期间接受书面异议。 招聘领导小组将在公示期结束前对异议进行处理和答复。 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异议。
十二、本手册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支持热线:
惠民县教育局:0543-5351640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197033
监控电话:
惠民县监察局 0543-5320218
惠民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3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