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2020年招聘就业辅导员公告
宁波人事考试网2020年6月25日消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宁波工程学院决定在全国公开招聘职业咨询师8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成立于1983年,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家实施院校之一。 是浙江省应用型建设事业单位。 示范试点大学、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大学。 学校占地1900亩,拥有翠白校区、奉化校区、杭州湾校区三个校区。 设有11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140人,全日制本科生13760人。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招聘面向社会公开,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 企业机构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格、专业、岗位资格、专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该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注:取得正式中共党员时间、年龄、工作年限均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到注册,并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未取得者,不予录用; 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出国留学回国(境外)并于5月30日毕业者,可相当于国内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时尚未毕业的可凭境外学校在学证明申请,但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颁发的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果公布后90天内,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入职手续的,不予录用。
五、招聘方式及步骤
(一)注册程序
1. 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3日9:00至2020年7月8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职业招聘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录入个人信息,严格遵守招聘条件。 报名时,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请在申请过程中认真填写申请信息。 逾期报名及报名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9日9:00至2020年7月14日16:00。
在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 付款确认
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至2020年7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职业招聘栏目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查看初审结果。 资格预审通过者,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付款并检查是否已完成。 未按时付款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注:付款完成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笔试收费标准:50元/科目/人(浙物价费[2018]21号)
同一职位确认的付费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 在规定的付款确认时间内,确认付款的申请人数与符合申请条件的拟招聘人员数比例低于3:1的,该职位将被减少。 拟招聘人数或岗位招聘将被取消。 (同一职位招聘名额为多个时,招聘名额相应减少;招聘名额为1个时,取消)。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和宁波人才网网站另行公布,敬请关注。
已报名并确认缴费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职业招聘栏目报名入口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选择进入宁波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考试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
1.笔试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师德、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等,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部分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准)。 笔试结果及面试候选人名单将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布。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用半天时间对入围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审查请携带随附的《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属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国留学回国并毕业的人员可凭海外学校学生身份证明,其他在香港、澳门及境外留学并回国的人员可凭海外学校学生身份证明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学历和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缴费凭证)、单位出具的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证书。
证件(证)不齐全或者提供的证(证)与资格要求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审不合格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现场收到《面试通知书》。 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当因复试未通过或未能参加而导致入围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时,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通知,最多依次通知3名应聘者。
3. 面试
面试主要考验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风度。
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由此产生的空缺将不会得到填补。
4. 结果
辅导员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之和。 面试通过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办公室网站,查看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和考核的考生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接到电话通知后,参加体检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要求。
体检结束后,用人单位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详细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职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递补。
(四)宣传招募
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七工作天。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会审核档案信息。 如发现招聘单位档案信息与应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