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徐路阳)高校教师不得抄袭、篡改、盗用他人学术成果; 不得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接受礼物或赠品; 不得对学生进行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今天下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徐梅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针对近期曝光的高校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教育部首次制定了“七红”违反大学教师道德的规定”。
“红七条”被列入今天正式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徐梅表示,《意见》与教育部此前出台的针对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意见是一致的。 与行为规范一起构成师德师风全覆盖、全范围管理。
今年年初,教育部正式公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有骚扰学生、体罚学生、或者要求学生付费补课,都是“违反师德”的行为。
“高校师德建设一直是各部门共同管理,没有明确的责任人和领导部门,导致目前的情况是谁都能管,但谁都管不好。” 教育部师政司负责人表示,此次《意见》要求高等学校明确牵头部门,由相关责任部门组成师德建设委员会。
附:高校教师“红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