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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准备
同安区卫生机构
关键信息:
1.招募单位:同安区属卫生机构
2.岗位类型:设立,总人数控制在20人
32.报名时间:5月15日-5月21日
4.笔试日期:6月1日
5.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知识,科目详见附件
官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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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增设人员暂行条例》(厦委办[2005]38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公告的通知》(厦政[2015]16号)中关于将“区属事业单位(不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放到各区的精神,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同安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2024年5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招聘平台
考生须通过“民政通APP”L4身份认证后方可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后续考试信息通知请登录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网站通知栏(以下简称“网上考试信息通知”,网址:)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请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 招聘岗位
详细招聘岗位资格要求请参见《厦门市同安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5月)》(附件1)。应聘人员也可通过“报名系统”点击“招聘岗位查询”按钮查询岗位要求。报名时请认真查看该岗位具体资格要求。
三、报名须知
《厦门市同安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知(2024年5月)》(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须知》)为本招考简章的组成部分,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4. 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
2024年5月15日 10:00 - 2024年5月21日 17:00
申请人应亲自登录“报名系统”真实、准确地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并按系统要求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二)核查注册资格初步结果
2024年5月15日10:00—2024年5月22日15:00
(三)申诉
2024年5月15日10:00—2024年5月22日17:00
如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提出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请于2024年5月28日10:00起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打印。
(五)笔试时间
预计2024年6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及要求请以准考证及后续通知为准。
特别提醒:
1. 以上截止时间均由程序设置,时间到将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阶段时间安排以《网络考试信息通知》为准。
五、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副高级以上职称岗位,报考比例(合格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下同)不超过5:1(含5:1)的,可免于笔试;报考比例超过5:1(不含5:1)的,所有报考者都必须参加笔试。其他岗位报考者必须参加笔试。
对免于笔试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批准,并提前报厦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网上考试信息通知》中另行公布。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详见附件3),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长为2小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写(填报)准考证号及科目代码,否则按“0分”计分。
2.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的加分及所需证明材料请参见《报名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笔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审查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拟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人选。免于笔试的岗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将在《网络考试信息公告》中另行公布。无故缺席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若实际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报考人数为准)与拟录用人数之比≤1:1,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评委当场评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见《面试通知》和《网考信息通知》公告。
(四)总分
综合总成绩及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1、免试笔试、面试人员: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
2、有笔试和面试者: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名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的优先条件的考生,在体检中优先录用;如无优先录用人选,面试组织部门将重新组织面试,并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格检查及调查
从通过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审查的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纳入考察范围。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由招考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宣传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考试信息告知”上公示7个工作日。
未取得相关证明的人员(如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可先行公布,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应证明后再办理就业手续(详见《报名须知》)。
8. 更换
资格审查阶段,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况,致使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名该职位且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自面试结束至批准录用之日止,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资格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招用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决定是否补录(原则上每个招聘名额只能补录一次)。
对已办理入职审批手续的录用人员,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者被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缺,不再予以填补。
九、就业手续
如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录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录用,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聘用手续所需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整资料的,经与招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拟聘人员放弃录用资格。
10.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当诚信应聘,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