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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编)贵阳市事业单位招考62名人才简章(报名截止4月25日)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贵州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自2016年起录用的公务员(人员)(按录用年份计算,例如2016年录用的公务员, 2017年办理招聘手续的备案年份为2016年);

3、入职后建立回避关系;

4、不符合职位引进相关要求的;

5、在任(工作)或者服务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因贪污、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受到党、政府处分的; 或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认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开除(开除)未满5年的;

7、截至2021年8月31日尚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尚在不能报考期限内的;

9、人民法院认定其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人的;

10、在贵阳市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因辞职、辞职、调动等原因离开贵阳不满3年的;

11.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介绍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放人才引进手册、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实习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人才引进简章统一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人才需求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应登录清镇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简历。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多次报名无效。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上投递简历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登记表》(附件2)和《清镇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登记表》(附件2)。 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层次人才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附以下信息扫描件电子版: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近期2寸蓝底正装彩色照片电子档案一份;

5、《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表》电子文件;

6、《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电子档。

申请人将上述信息压缩打包并重命名(重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请人单位名称+职位代码”,如:“张三+市委党校+01岗位”),发送至“清镇市2021年高等教育机构简介”。 《级别人才需求目录》中标注的各单位指定申请邮箱地址。 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多次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网上报名中初审通过人数与拟引进职位数比例大于1:1的职位进入专业测试,考生不得报考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数与拟引进职位数小于或等于1:1的,可变更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申请时间为9:00起) 4月26日上午至下午16点,逾期申请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专业考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专业考试。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是否可以按照《人才引进简章》进入下一步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的全过程。 任何阶段被发现不合格的,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3)专业检测

专业考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时间、地点和形式由各单位确定。 具体来说,要求各招聘单位至少提前5天通知应聘者。

专业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 专业考试成绩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 实际测试

实习测试按照不低于1:1且不高于3:1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进行。 进入实习考试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专业考试成绩并列垫底的也将进入实践考试。 实习考试成绩按百分比计算,最低合格分数为75分。

实习考试是测试主体在拟引进岗位开展具体实习工作,主要检验考生是否具备拟引进岗位的工作素质和能力。

根据拟介绍职位的性质,实习测试时间原则上为1-3周。 实习考试成绩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实习考试成绩低于最低及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导入阶段。

(五)综合分数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百分制)占40%、实践考试成绩(百分制)占60%计算(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40%+实践考试成绩*60%) )。 专业考试成绩、实践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各岗位体检人选按照拟引进报考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若同一岗位最后考生总成绩并列,则选择实践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作为体检考生。 专业考试成绩、实习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体检统一在有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和鉴定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部[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201号) 19))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试书面申请。 超过3日提交的复查申请将不予受理,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七)评估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各人才引进单位应当设立考核工作组,考核工作组原则上由两人以上组成。 考核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真实写出考核材料和聘用意见。

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符合所介绍职位要求的资质条件;

4、其他不能被事业单位录用的情形。

(八)公告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九)就业

经公告批准的人选,报清镇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年,服务期限按照2012年《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社区)人员调出本市有关问题的通知》(青竹筒子) 〕不。 58) 文件执行。 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经专业考试、实习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拟聘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报到) 1个月内,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授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相关事项

1、引进人才的工资福利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并参照清镇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本次人才引进网上报名时间严格按照人才引进简章执行,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七、工作纪律

这项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纪律检查和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严格把控政策、条件、标准、工作流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工作人员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人才引进简章由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热线:-82512843(清镇市委组织部人才部)

0851-82774563(清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热线:-82522530(中共清镇市纪委、市监委)

附件:1.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xls(点击下载)

2.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3.清镇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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