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75人。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中小学教师、博士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3、品行良好,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年龄和身体条件,能坚持正常工作。 适当放宽街道(乡、镇)基层机构和特殊岗位的年龄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定期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处分(处分)期间受过党纪、政治纪律或者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和非研究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申请的;
6、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申请人可能不予受理。
3. 注册
本次登记采用网上进行,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入口】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于2019年2月15日9:00至2019年2月21日12:00期间提交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如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将不会被审查)。 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申请。 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凡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 若申请期限已过或已审核,将不再接受申请或变更至其他职位。
如何提交申请:
①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