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高组通[2020]37号)《关于我市城市学校和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利用事业单位选聘教师的批复》(高机编办[2021] 39号)和教师“县管校招”管理改革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公开选聘我市城市学校和全市第一职业。 技校教师169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教师(专业技术类),其中城区小学教师岗位141个,市第一幼儿园教师岗位13个,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15个。 详见《2021年高州市城市学校、市教师岗位名单》(附件1)。
二、评选范围
我市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均配备在职(全额资助)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纪律、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1971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1976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应聘该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处罚期间。
(二)违反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违法行为。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涉嫌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尚在试用期但尚未转正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享受“返岗”政策且在协议期限内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评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8:30至2021年6月18日17:30。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应登录“”并按照提示进行注册。
三、报名要求
(一)每人只能选择在一所学校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与现任职岗位级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二)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参加考试。 提供不符合应聘条件或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 若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注册信息有错误或遗漏,导致所填写的信息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资格预审
网上报名期间,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预审结果。 注册系统根据申请人填写的信息进行数据审核。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申请人因信息不全或者不正确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报名系统定期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信息。 报名成功后,应聘岗位不可更改。
(三)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
2、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须于6月23日8点30分至6月24日17点30分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方法和内容。 采用闭卷形式,实行100分制,岗位专业知识占80%,高师教育、心理学知识占20%。
4.结果公布。 笔试结果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笔试及格分数由高州市教育局商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笔试合格者中,按照该职位应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同一职位申请人成绩相同的,根据教学经验和班主任年限确定人选,任期较长者优先; 再次出现并列倒数的,按照县级以上荣誉数量确定候选人,荣誉较多者优先。 。
(四)资格审查
入围候选人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请考生密切关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一)《高州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毕业证明(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明); (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现任职务级别对应的职称证书); (六)现聘岗位的《高州市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启事》。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6)排序。
(五)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体检。
(六)检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检查对象。 高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被回避。 对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期间如有空缺的,不再补缺。
(七)公告及聘任
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应当根据应聘职位的工作条件和有关规定确定职级,享受待遇,并根据应聘职位的级别确定工资。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在选拔招聘过程中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卫生防疫工作。 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 考生须提前安排充足时间,在选拔招聘过程中各环节配合疫情防控。 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 正确佩戴口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
2、本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时被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材料,也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5、联系电话: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6662847); 高州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6678007)。
附录:
1. 2021年高州市城区学校及高州市教师岗位名单.pdf
2.高州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