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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人事考试网

  

(1)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

(2)非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四)被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违反考试纪律,处于暂停参加考试期间的人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正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禁止报考或者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应聘人员入职后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该职位。

四、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钱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1.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日9:00至2022年7月7日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通过安徽通APP实名申领健康码。考生登录埇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尺寸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考生所填写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凡以弄虚作假方式通过资格审核,其实际情况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并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

(三)注册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于7月8日16时前随时登录墉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岗位;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7月8日16时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7月10日23:00前登录钱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纳视为自动退考)。

来自城市低保家庭、农村特困家庭的申请人,可享受免除笔试费用政策。该类人员报名后,须先进行网上确认、缴费,于2022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将报名资格审核表及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发送至电子邮箱,苏州市墉桥区人事考试中心将据此办理免除笔试费用手续。来自城市低保家庭的人员,应提供低保金;来自农村特困家庭的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能证明与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质量,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配比未达到3:1的,该岗位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取消或减少。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13日12时至17时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单》中0402049至0402058个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减少或不设置空缺比例。

5. 笔试

2022年苏州市蚌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公共科目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测验》,全体考生须参加。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版)。

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受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两个笔试科目的最高分数都是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科目不间断连续考试,两门科目试卷装订在一起,考试开始前发放,每门科目答题纸分别发放,第一门科目考试时间结束后收回第一门科目考试答题纸,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结束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本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准备书籍,也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7月26日至28日期间,在墉桥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位于苏州市墉桥区。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不适合参加笔试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8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苏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考生可登录苏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岗位排名。

笔试两门公共科目总分控制分数线为130分,面试资格按照规定从通过同一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确定,其中一门公共科目分数线低于50分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对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奖励政策。该奖励政策适用于经我省选派、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以及选派到乡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岗位人员、“三支一助”项目教师、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者以及经中央和其他省份选派、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安徽省籍人员(含2022年服务期满人员)。上述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携带相关证件到苏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室(地址:苏州市惠水路760号,联系电话)办理加分申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加分。

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特岗教师需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教师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帮一扶”人员需提供全国“三帮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省级“三帮一扶”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帮一扶”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西部地区担任志愿者的大学生需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订的服务证明和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年限须在两年以上)。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将在苏州市蚌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公示期间每门科目笔试成绩加2分。

6.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各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苏州市埇桥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单》中0402049至0402058个岗位,视具体情况可低于3:1。若最后一名有多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将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及资料进行,对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提供所需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如有空缺,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专业与所报考职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对2022年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目成绩合格、毕业但尚未取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学校或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毕业时间、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目成绩合格,待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以及申请人书面承诺毕业证书专业与所申请职位专业相一致。

3.在国家规定的求职期限内未找到工作,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身份提供档案所在单位的证明等相关材料,或到基层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和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在求职期间未找到工作的书面承诺。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通过者将收到面试通知。

7. 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将通过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满分按100分计算,专业测试方案另行通知。

8. 结果综合

考生最终成绩将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综合确定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并在苏州市墉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生的最终成绩将由笔试成绩(60%)和专业考试成绩(40%)决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以上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法。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期末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期末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的人选,各科目成绩相同时进行加测,加测方案另行公告)。

九、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招考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招考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保函〔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保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应当根据拟任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充分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其学习、工作、报考过程中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债务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结束时,检查对象仍为失信债务人的,在检查阶段不具备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出现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期末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不得超过两次。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填补。

10. 宣传

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苏州市蚌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11. 合同与雇佣

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送苏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相应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事聘任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发[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须与聘任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建立人事关系。聘任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任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聘任合同期限。

十二、相关事项

(一)区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宿州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3)苏州市墉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为2022年墉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唯一发布渠道。

(四)本方案由苏州市墉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热线

报名咨询电话(网上报名期间)

考试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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