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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有位来 | 辽宁人事考试网,2024招聘公告!

  

河北中医药大学就业服务平台

心系国家、关心世界

基层就业潜力巨大

介绍

锦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46年,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锦州,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为国家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辽宁省三大区域医疗中心之一,担负着辽宁省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诊急救及应急处置任务。

锦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成立于1992年7月,是以口腔疾病诊治为主,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预防为一体的省属综合性医院,承担各级各类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的教学任务,是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员、辽西地区首家“微笑列车”、中华慈善总会指定的唇腭裂患者免费救治定点医院、临床口腔医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辽宁省口腔医学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专业护士培训基地、省卫生厅、辽宁省、锦州市命名的辽西口腔疾病防治中心,是锦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特殊慢性病诊疗定点医院。

锦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始建于1922年8月,是我国东北最早的医院之一,辽西地区首家“互联网医院”,经过百年不断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急救、预防、保健、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省属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卫生部认证的“爱婴医院”,医院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医疗质量,先后被评为全国健康促进教育优秀实习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卫生系统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医院、国家卫计委诚信服务杯竞赛先进单位、辽宁省健康教育示范基地。

招聘广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报考条件和具体资格要求的2024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在岗失业人员均可报考(锦州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正式职工除外)。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18周岁,品行良好;

(四)具有担任该职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与该职务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五)该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详见《锦州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第三批)信息表》。

因犯罪受到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犯罪尚未查明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立案审查的人员以及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

应聘人员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质证明的计算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境外院校毕业生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认证和考核,2024年12月31日前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面向社会招聘的住院医师若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任职,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经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具有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师,待遇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小语种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四级考试、PETS5级考试可视为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认证的应聘人员,对外语水平无要求。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请参见计划信息表中具体岗位要求。

锦州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第三批)

三、招募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锦州医科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

2. 注册

1. 注册时间

2024 年 7 月 19 日 - 2024 年 7 月 26 日

2.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关注锦州医科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报名通知,并按照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报名。

请您仔细阅读本公告及计划信息表,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进行应聘。每人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如某职位有效应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2:1,则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被取消或缩减。应聘被取消职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其他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改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将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求职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位证(2024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的复印件)。有工作人员需提供现就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提到的任职资格等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锦州医科大学官网()上公布。经审查,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评定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 笔试

笔试为专业相关的综合测试,笔试内容侧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要求、时间、地点及结果将通过我校官网公布,我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经研究确定最低及格分数线。

2. 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同时进行面试。面试前,如因应聘人员主动退学、资格审查不合格、因舞弊等原因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将予以补录,补录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3日内完成。已公布面试人选,但未及时公布补录面试人选的,可再次公布,我校将向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其他应聘人员说明情况,补录面试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严把师德关,本次招聘考核将加强对应聘人员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的考核考虑。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岗位职责,体现对入选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司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有小数,则保留,不再四舍五入,并将在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中公布。

5. 体格检查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笔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体检将参照《关于修改通知》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入境残疾儿童入学就业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他有关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专项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校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组织。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交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可能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检查

我校对拟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品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现场考察,并对拟考察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考察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七)宣传招募

应聘人员信息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锦州医科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聘用合同期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通过者,正式聘用;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察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6. 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课程、辅导网站、刊物、网帖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各位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之日起至公布拟聘用人选名单期间(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与其取得联系,风险由考生自行承担。

3、招募期间,如您未能按照本公告要求完成招募步骤,则视为您自动放弃权利。

4.体检考察阶段,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退学、舞弊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学校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补,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每个空缺名额只补录一次。

5.应聘人员若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所列专业技术职务参考《2016年辽宁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报名期间咨询热线开通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非工作日请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咨询,我们将尽快回复。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办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医科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锦州医科大学:

张老师、李老师

0416-3675023

第一附属医院:

李老师

0416-4197481

附属口腔医院:

姜老师

0416-5084359

第三附属医院:

李老师

0416-3999276

纪律监察电话:

0416-367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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