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审查中,尚未得出结论的;
2.受到纪律处分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对象单位工作的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
4. 遴选程序
选拔调剂工作按照公示、网上报名及资格预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成绩综合、体检考察、公示及调剂程序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评选公告
评选公告在马鞍山市教育局官网()、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马鞍山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网上注册。自选调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截止时间为下午5:00,截止时间后不再另行提交),应聘者须将以下原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发送发送至邮箱@(邮箱“主题”栏填写样式为“姓名+应聘财务管理人员”):
(一)《马鞍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近3年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证明;
(六)相关工作业绩和表彰奖励证书等。
2、资格初审。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颁发准考证(具体发放方式另行通知)。
(三)笔试
本次选拔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计划岗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后,方可开始考试。如果未达到比例,所选职位将被取消。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测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能力要素和金融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定招聘岗位数,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有多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择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为保证选拔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确定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申请人可进入下一阶段。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马鞍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建议申请人自行核实。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拟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相关证件等原件和《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登记表》市教育局”,并提供有权调配人员的部门出具的报考批准证明。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证明。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面试通知书》的,将取消评选资格。若应聘人员出现空缺,则在面试前的笔试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补缺,最多不超过2名。
(五)面试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果实际面试官人数少于3人,候选人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须知》。
(6) 分数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并,确定考试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将在马鞍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期末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第三位。
根据拟选聘岗位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最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补考确定,具体补考方案另行公告)。
(七)体检、检查
马鞍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和检查工作。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万人社秘[2013]20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家庭部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的通知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检查工作根据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检查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能力、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期间,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组织编制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等级和人员配备证明。
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结束时,如果检查对象仍为失信被执行人,检查环节不合格。
申请人自愿放弃或者体检、考察未通过而出现空缺的,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最终考试成绩等额补缺。从高到低。体检和检查每项不得重复填写。
(八)公告及转让程序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为期7天。公示期间,拟调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者反映问题并发现影响其就业的实质性证据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等额更换一次。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拔调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招聘、聘用等手续。选拔人员的聘用,由选拔单位根据空缺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拔人员在原单位担任中级以上职称职务的,调动后聘任专业十级职务;具有初级职称的,调岗后聘任相应专业职务。技术岗位。公示期满后,空缺席位不再填补。
五、纪律监督
(一)公开选拔调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机构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人事考试保密管理规定进行。
(二)公开选调工作按照“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公开选拔调动工作应当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规违纪的申请人和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热线:-2474471; 0555-2473336
监督电话:-2472786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马鞍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马鞍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申请表.doc
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