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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做好亳州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按岗位招聘、择优录用。
(三)方式灵活,一人一议。
2、招聘计划
人才引进计划详见(附件1),纳入业务编制。
3、人才待遇
人才待遇详见亳州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网站《亳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对学习成绩优秀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而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的人员;且备案期限尚未届满;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受党政政纪处分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工作人员;
七、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者聘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的。
报考人员在任职时不得应聘构成《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将您的简历提交到每个雇主的电子邮件地址(简历投递电子邮件地址请参阅招聘时间表)。提交简历时,请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证明。本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直至职位填补为止。
(二)资格初审
相关用人单位收到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后,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的,通知其来校参加考核。
(三)评估
1、考核机构:招聘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由人事部、组织部、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及相关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部,具体负责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
2、考核主体:用人单位需要成立招聘考核小组,主要组织独立考核。根据需要可邀请人事部、教务部、发展规划研究部等部门人员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和组织报名人员。接受评估。评估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学校或基层单位专家人数不得超过评估组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
3、考核方式:考核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双重考核,通过面试、试讲(讲)、学术水平评价等方式灵活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学术道德等。
4、考核结果:考核分数采用百分制。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申请人的最终分数。最终成绩低于75分的申请者将不会被学校录用。分数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第三位。考核结果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通知》(万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检查
检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除申请期间的学习工作和表现外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还需核实受试者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格,提供的申请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等情况。应用。
根据《关于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结束时,如果检查对象仍为失信被执行人,检查环节不合格。
(六)公告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和学院党委批准,并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日。
(七)签约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相应级别学历、学位等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六、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