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教师考试备考交流团
杭州教师招聘团
杭州市教师资格组
按照区委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打造“萧山学校”城市金名片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决定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目标343人。具体岗位详见《杭州市萧山区2025届高校毕业生教师预聘计划》(附件1)。
2、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指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并按期取得相应学位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状况:
1、具有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部属师范院校本科(师范)或硕士学位毕业生。居住地或籍贯为浙江省(居住地是指参加高考时居住地,下同);
3、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部属师范院校2025届公费师范生,或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或初阳本科学历者浙江师范大学学院或杭州师范大学京恒艺实验班师资培训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居住地或出生地为浙江省;
4、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曾获省级师范生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除外),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居住地或出生地为浙江省;
2023年12月1日后符合上述岗位要求并获得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高校研究生也可申请。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
(五)申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岗位相对应。详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汇总》(附件2);
(六)2025届本科毕业生报到就业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5年8月31日)。 A级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B级及以上),未按时提供所需相应证明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025年毕业研究生无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但须在就业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
考生应根据所提交的学历和专业申请相应学科,且学历和专业应来自同一毕业证书。提交的学历高于“起始学历”且专业与申请学科要求相近的也可申请。
优质复合型硕士级高中教师培养试点项目毕业生可报考复合型专业任意专业岗位。
(七)申请所需资格的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前。考生应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海外毕业生在资格审查前应取得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实行“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研究生职位原则上免笔试。同一研究生职位初审通过人数超过40人的,该职位应聘者须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前40名的应聘者将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该职位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聘任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审查分为网上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和资格复核,贯穿整个招聘流程。
官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教育局门户网站“教师招聘”栏目)。
报名系统:8009(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
各招聘流程相关通知均在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
1、报名系统报名:2024年11月13日9:00至2024年11月19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注册真实个人信息(使用二代身份证号),然后选择要报名的职位,仅限每个人申请职位。 11月18日17:00前,应聘者可在应聘系统中查询应聘比例小于1:8或大于1:40的职位以及应聘人数超过40人的研究生职位。报名期间,候选人可以更改所申请的职位等信息,以最终选定的职位为准。逾期申请将不再被接受。
报名截止前,应聘者须根据应聘职位的招聘对象和条件,通过应聘系统上传原始材料彩色扫描件(JPG或PNG格式)。详见《需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
2、网上初审: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17:00,在应聘系统中,应聘者将根据《应聘表》填写的信息对最终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 ,并将初审结果在线反馈。
3、查询及重新报名:11月23日17:00至24日17:00。已报名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网上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候选人不得申请其他职位。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更改应聘职位,重新进行网上初审。考生不变更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付款确认:11月25日10:00至11月26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缴纳费用并确认是否通过(按规定缴纳考试费50元,缺考者不予退费,不收取任何费用)研究生职位)。未按时缴纳并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5、相关比例及核定指标:各岗位确认人数与规划指标的最小比例为2:1。确认报考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将按规定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应聘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并允许按照本公告要求变更申请。
6、打印准考证:11月28日中午12:00至笔试开始。缴费成功的考生和研究生职位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一、时间地点:12月1日10:00-11:30。具体地点请参见门票。
2. 参加人员:已成功缴纳费用并持有准考证的考生(含需要笔试的研究生职位考生)。
3、内容及结果: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时事(研究生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题目一门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论文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计入招聘总成绩的40%(所有成绩统计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12月5日17:00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成绩。
(三)网上资格审核
教育局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审核对象为初试合格的研究生职位考生(其中参加笔试的研究生职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上述人数确定)和预定的本科职位考生入围面试。
评审内容为考生在“报名”阶段提交的相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本科职位面试入围人选人数及核准指标按照以下最高比例确定:1-2个核准指标按5:1,3-9个核准指标按3:1,10个及以上核准指标按5:1确定。 2:1。
12月10日9:00至12月11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论。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以在此期间补充上传相应材料。初审未通过的应聘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一、时间地点:12月15日。详情请参阅网上通知。
2、参加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3. 形式和结果:采用结构化访谈。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应聘人数低于最高比例的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次招聘流程。参加笔试的应聘者面试成绩计入招聘总成绩的60%(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的100%)。
(五)合同签订
一、时间地点:12月20日,具体详见网上通知。
2、参加人员:根据各岗位的综合业绩确定。合约持仓数与指标的比例为1:1。
当招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的应聘者。面试成绩平分时,按以下条件排名,前者优先(学历、下属师范、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排名)。
对于非招聘单位独有的职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公布的职位由本人现场签字确定。聘任签字后,若有候选人主动放弃,替代候选人将转至放弃该候选人的聘任单位。
3、签字事项:考生须按照《应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关单位将与材料齐全的应聘者签订聘用协议,双方不得毁约。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
(六)体检及检查
已签订合同的应聘人员将参加体检。具体事项请参见网上通知。体检按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事部)进行社保〔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部)并按社保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公发[2021]11号)执行。具体由教育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检查。
(七)资格复审及公示
2025年7月,考试合格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将进入录用名单,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八)招聘
2025年8月,对公告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报名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聘请的教师均为企业编制内的教师。新员工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新员工的试用期为6个月。最短服务期限为三年。招收研究生必须在就业一年内取得报考或任教科目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调转。
5、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真实、笔试、面试作弊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况的,空缺的应聘者将在应聘同一职位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同一职位每次招聘的轮次不得超过三轮。检验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