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于今日公布,中央机关本年度计划招募369名公务员。在这些名额中,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将选拔347人,涵盖副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以及主任科员等职位;另外,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将选拔22人,具体职位包括调研员、副处长和副调研员。12月4日早上8点至12月13日下午6点接受报名,有意者可访问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笔试将于2019年1月12日举行。详情请参考下方内容。
PS:文末附职位计划表。
一、职位
公开遴选的岗位涵盖了副处长、副调研员以及主任科员及其以下级别。这些岗位的选拔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对所有符合资格的公务员开放,另一类则是专门针对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调研员、副处长和副调研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在省级以下机关内部,那些已经完成公务员登记备案手续,并且目前在职在岗的公务员。
对省级以下依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机关或单位,那些已经完成登记备案并处于在岗状态的正式工作人员。
中央设立的机关在地方设置的机构,无论其是实行垂直管理的还是派出的,只要它们满足相关要求,便可以参与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政治觉悟高,专业能力出众,道德品质优良,业绩显著,深受群众信赖与好评。
需具备超过两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并且拥有两年及以上的公务员职务或依照公务员管理法规运作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任职背景。
除了选调生之外,还需满足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短任职期限;若相关规定未作明文规定,则需在该机关任职超过两年。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所述基层工作经验涵盖在市级、县级、州级或盟级、乡镇级(含街道)的党政机构、村级(含城市社区)组织,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国家部委或省区市直属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和企业总部机关)。军队转业干部若曾在军队的团级或相当于团级的单位中任职,则其经历可被认定为基层工作经验。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报考副处长岗位,需具备符合公开选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与任职资格。此类岗位的报考者,需担任现职县处级副职或拥有三年及以上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验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而对于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报考,则需具备与现职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在计算任职年限时,应以2018年12月为截止时间。
除了对公开遴选职位有特定年龄限制之外,申请副处级岗位的人员需满足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之后出生)的条件;而申请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则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之后出生)。特别针对选调生岗位,目前担任乡科级副职的申请人需在32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之后出生),若是科员则需在29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之后出生)。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若在指定单位任职未达到规定的服务期限,或者存在其他关于调动工作的限制性条款。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报名者除了需满足《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所规定的资格要求之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几项额外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就职于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及其下设处室的负责人或同等职级人员;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领导职务及同等职级的人员;市(地)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同等职级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分支机构任职,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级企业现任同等职级人员;以及在这些国有企业中,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及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员工。
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职员需在五级或六级职位上任职;而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员,则需在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单位或相关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以及市级直属的事业单位中担任副高级职位满两年,或者正高级职位。
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除了公开选调的岗位对年龄设定了特定限制,报考调研员一职的申请人需满足43周岁以下(即1974年12月之后出生)的条件;而申请副处长或副调研员岗位的,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之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符合公务员法及相关附属法规所规定的,达到晋升为公开选调职位所需累积的最少工作年限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公布的公开选拔和调任岗位、岗位资格要求等相关信息,请查阅《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拔公务员岗位表》以及《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调任公务员岗位表》(统称为《岗位表》)。该《岗位表》可在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拔和调任公务员的专题网站(网址:http:///lx2019,简称“遴选调任专题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上查询获取。报名者如对《职位表》中的相关内容有疑问,可依据《职位表》上提供的联系电话,直接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二)报名
报名采用个人自主选择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早上8点至12月13日下午6点。报名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报名者需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亦或访问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点击“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及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链接,进入报名界面,完成网上注册流程,设定个人登录密码,详尽填写个人资料,并选定笔试的举办城市。请注意,用户名及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报名者需通过报名平台提交近期的2寸无帽正面官方照片,照片需为jpg格式,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报名者需在选定职位后,下载并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两者合称《报名推荐表》),且不得擅自修改。若对《报名推荐表》中的信息有所调整,必须通过报名系统操作,并需重新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报名者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提交给相应的任免机关或单位的人事组织部门,以供审核并加盖公章。
报名者需将经过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转换成电子版(可扫描或拍照,确保电子版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随后通过报名平台进行上传。完成上传后,必须提交相应职位。若需更改报考职位或取消已报职位,报考者需重新下载并打印《报名推荐表》,完成审核盖章后再次上传。
针对选拔调派生的特定岗位,其报名推荐工作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组织,个人无法直接进行报名。
报名者可在报名及资格审核环节自行挑选或变更笔试地点(所在城市),若未做出选择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则默认安排至北京参加笔试;未能按时完成相关报名程序的,将失去报名资格;每位报名者仅能申报一个面向所有符合资格公务员的选拔岗位或调任岗位,重复申报将不予认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者,其选拔或调任资格将被取消。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相关部门在接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推荐表》后,将对其资质进行审核,并通过报名平台向报名者通报审核结果。在此期间,报名者可在2018年12月6日早上8点至12月14日下午6点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情况。对于所有符合要求的公务员遴选岗位或选调岗位,报名者仅需在网上进行信息填报,若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完成职位申请,相关部门将不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在报名阶段,那些资格审查结果显示为“不合格”的考生,可以选择报考其他岗位;而对于资格审查结果显示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则需要按照报考单位的要求,补充并完善相关材料,之后需重新对原报考职位进行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2019年1月8日早上8点至1月12日下午2点,经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者,可以访问遴选选调的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相应的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过程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得分和面试得分各占综合成绩的一半,合计满分达到100分。各个岗位的报名者数量与计划选拔或调任的人数比例通常不少于5比1。面试参与者的数量与选拔或调任岗位的比例通常为5比1。若未达到规定的比例要求,在获得国家公务员局的批准后,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通常不会低于3比1。
(一)笔试
考试科目及内容方面,笔试由我国国家公务员局统一负责安排。该考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政策理论素养、分析及处理实际问题的技能、文字表达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对于处级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生需参加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的考试,属于A类科目;而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则只需参加案例分析考试,属于B类科目。所有科目的满分为100分。
具体的时间与地点是:笔试将于2019年1月12日,即星期六的下午14点至17点进行。考试将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等共计28个城市的指定地点举行,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考场。具体考场位置信息请参照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报名者可在2019年1月25日8点之后,登录遴选选调的官方网站,进行个人笔试成绩的查询。
(二)面试
面试信息发布。自2019年1月25日8点起,有意者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页,查阅首批面试资格者的名单。对于参加面试的人数未达到既定遴选或选调比例的岗位,将实施名额调整。调整后的岗位信息及相关事务,将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页对社会进行统一公示。名额调整工作完成后,报名者可再次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页,查阅各单位的面试公告。
面试前,各相关单位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的再次审查。这一审查过程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者的身份证、《报名推荐表》的正式副本、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正式副本等。若审查结果显示申请者资格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顺序依次补充符合条件者以参加面试。
面试的具体方式是,由各个部门负责执行,重点考查应聘者是否具备完成岗位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该测试的最高得分设定为100分。
各职能部门可依据实际需求增设岗位业务能力评估。具体岗位业务能力评估的安排请参考《岗位列表》。该评估的得分将占据面试总成绩的三成比重。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完成之后,各相关单位会依照考试成绩从优到劣的排列,来挑选需要进一步考察的对象。考生们可以访问遴选选调的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面试得分。通常情况下,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岗位的比例维持在两比一,而对于那些考察对象超过两人的岗位,可以适当减少差额考察的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一点五比一。
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各相关单位需指派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成员构成的调研团队,对候选人的品德、能力、勤奋、业绩、廉洁状况以及其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上与选拔或调任职位的匹配度进行详尽评估,着重强调政治立场,深入探究其政治信仰、政治意志、政治责任、政治才能和政治自我约束等方面的状况,重视对工作成果的审查,增强对专业能力的考察,加大对其作风和廉政状况的审视,确保那些存在政治倾向问题、道德品质不佳、廉洁自律不达标的人员无法进入中央政府部门。考察组需审阅干部档案,确认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信息,并核实其他必要信息(包括个人事项报告、违规违纪记录、诚信档案等),并据此撰写详实的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属机关(单位)应主动提供支持与协作,确保向考察组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机构依据评估结果及岗位标准,依照干部任命权限,共同商议确定拟任人选,并在选拔调任的专门网站上以及拟任人选的原工作单位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布结束后,若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未影响任命的,各机构将依照相关规程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若反映问题严重且有确凿证据的,将取消其选拔或调任资格。考生若主动放弃选拔资格,应在考察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正式提出申请,逾期放弃者,其行为将被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对于报考本次公开选拔或调任岗位的考生,可以无需进一步选拔直接任职。具体而言,报考主任科员及以下级别公开选拔岗位的考生,其任职资格可参照原岗位职务和级别,与机关内同等条件的人员相同;而报考副处级及以上公开选拔或调任岗位的考生,则需按照所报考岗位的要求进行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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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计划表
公开遴选(处级职位)
公开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公开选调(处级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