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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30日 销售不动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申报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7-02

1.销售非自建旧房地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例: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销售2003年购置的办公楼一栋,取得价款及附加共计5550万元,销售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税率为5%,购置原价4500万元,预付款率为5%。

【相关政策】

1.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自建房产除外),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房地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相同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上述预缴无需填报《增值税预缴表》。

2.应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预缴税款和应纳税款

预付税款=(收到的总价款和附加费用-原房地产购买价或取得房地产时的价格)÷(1+5%)x 5%

应纳税额=(房产购买价款及收取的附加费用-原房产购买价或取得房产时的价格)÷(1+5%)x5%-预付税款

【应纳税额计算】

预缴税额=(5550-4500)÷(1+5%)x5%=50万元

应纳税额=(5550-4500)÷(1+5%)×5%-50=0万元

【填写报告】

1.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附件1(本期销售额明细表)中填报本期应纳税额

第二类“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第9b栏“适用5%税率的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第一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填报不含税销售额52,860,000元;第二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交)税额”填报2,640,000元;第九栏“销售总额”填报52,860,000元;第十栏“销项(应交)税额”填报2,640,000元;第十一栏“价款及税金总额”填报55,500,000元;第十二栏“本期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实际扣除金额”填报45,000,000元; 第十三栏“扣除后含税销售额”填写1050万元;第十四栏“扣除后销(应)税额”填写50万元(如图1所示)。

图1

2、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附表(三)(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在第5栏“适用5%税率的项目”对应栏目中填报相应数据:第1栏“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款及税金总额(免税销售)”等于随附资料(一)第11栏9b栏的金额,应为本期销售不动产的价款及税金总额55,500,000元;第2栏“期初余额”填写0;第3栏“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销售不动产原值45,000,000元;第4栏“本期待扣除金额”填写45,000,000元; 第五栏“本期实际抵扣金额”应小于本期发生的销售额且小于应抵扣金额,填写4500万元;第六栏“期末余额”填写0(如图二)。

图 2

3.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件4(税额扣除表)中填报预征税额

第四行“房地产销售预缴税金”第一栏“期初余额”填写0;第二栏“本期发生额”填写计算后的预缴税金50万元;第三栏“本期扣缴税金金额”填写期初余额与本期发生额之和50万元。由于本期应纳税额为50万元,因此本期发生的扣缴税金可以全额扣除,第四栏“本期实际扣缴税金金额”填写50万元;第五栏“期末余额”填写本期扣缴税金与实际扣缴税金的差额0(如图3所示)。

图片 3:

4.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主表“一般项目”项下的“本期金额”第5栏“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销售额”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销售额1000万元;第21栏“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交税费”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50万元。在该期间无其他应税项目的前提下,第24栏“应交税费总额”等于第21栏的50万元。第27栏“本期已交税费”和第28栏“分期缴纳的税费”分别填写预缴税额50万元。 若本期没有发生其他税费的,则在第32栏“期末未交税费”和第34栏“本期应交(退)税费”中填写0(如图4所示)。

图4:

二、销售自建旧房地产简易计税方法

例: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销售2003年购置的办公楼一栋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取得价款及附加共计1050万元,销售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税率为5%,预缴率为5%。

【相关政策】

1.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建造的房地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向房地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房地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相同的,应向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上述预缴无需填写《增值税预缴表》。

2.应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预缴税款和应纳税款

预付税金=总价款及收到的附加费用÷(1+5%)x 5%,

应纳税额=收到的价款总额及附加费用÷(1+5%)x5%-预付税款

【应纳税额计算】

预缴税额=1050÷(1+5%)x5%=50万元

应纳税额=1050÷(1+5%)x5%-50=0万元

【填写报告】

1.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附件1(本期销售额明细表)中填报本期应纳税额

第二类“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第9b栏“适用5%税率的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第一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填报无税销售额1000万元;第二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交)税额”填报50万元;第九栏“销售额合计”填报1000万元;第十栏“销项(应交)税额合计”填报50万元;第十一栏“价款及税金总额”填报1050万元;第十二栏“本期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实际扣除金额”填报0; 第十三栏“扣除后含税销售额”填写1050万元;第十四栏“扣除后销(应)税额”填写50万元(如图1所示)。

图1

2.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件4(税额扣除表)中填报预征税额

第四行“房地产销售预缴税金”第一栏“期初余额”填写0;第二栏“本期发生额”填写计算后的预缴税金50万元;第三栏“本期扣缴税金金额”填写期初余额与本期发生额之和50万元。由于本期应纳税额为50万元,本期扣缴税金可以全额抵扣,第四栏“本期实际扣缴税金金额”填写50万元。第五栏“期末余额”填写本期扣缴税金与实际扣缴税金的差额0(如图5所示)。

图5:

3.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主表“一般项目”项下的“本期金额”第5栏“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销售额”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销售额1000万元;第21栏“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交税费”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50万元。在该期间无其他应税项目的前提下,第24栏“应交税费总额”等于第21栏的50万元。第27栏“本期已交税费”和第28栏“分期预缴税费”分别填写预缴税额50万元。 若本期没有发生其他税费的,则在第32栏“期末未交税费”和第34栏“本期应交(退)税费”中填写0(如图3所示)。

图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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