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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30日 【涨知识】一文梳理不同类型租赁服务的增值税差异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7-01

租赁服务包括经营性租赁服务和融资性租赁服务,根据租赁标的的不同,可细分为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不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虽然都是租赁服务,但适用的增值税税目和税率有很大差别。

纳税申报信息整理出来了,快来了解一下吧!

1.经营性租赁服务

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不改变租赁物所有权的情况下,将有形动产或不动产在约定的期限内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经营活动。根据租赁标的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经营租赁服务类型

一般纳税人

一般税务计算方法

简化税款计算方法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

适用于 13%

税率

利用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前获得的有形动产提供经营租赁服务,应纳税所得额按3%的税率计算。

房地产经营性租赁服务

适用于 9%

税率

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经营租赁服务类型

小额纳税人

简化税款计算方法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

应纳税额按3%税率计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税率降至1%)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

应纳税额按5%计算。(不包括个人出租的住房)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尖端

1.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含道路通行费、过桥费、门禁费等)按照房地产经营性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

2.水上运输的光船租赁业务和空运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的经营性租赁服务。

3.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航空器、车辆等有形动产上的广告场地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的,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4.纳税人将土地出租给他人用于经营租赁的,应当按照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5.纳税人长期(短期)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应当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不构成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

2、融资租赁服务

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征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按照承租人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不动产,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在承租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支付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租赁物的残值购买租赁物并占有其所有权。

无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出售给承租人,都视为融资租赁。根据租赁标的的不同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融资租赁服务类型

一般纳税人

一般税务计算方法

简化税款计算方法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适用于 13%

税率

房地产融资租赁服务

适用于 9%

税率

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或者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产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融资租赁服务类型

小额纳税人

简化税款计算方法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应纳税额按3%税率计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税率降至1%)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房地产融资租赁服务

应纳税额按5%的税率计算。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尖端

1.对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或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其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时,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融资性售后租回服务属于贷款服务,应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融资性售后租回,是指承租人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租回业务的企业,从事融资性售后租回业务的企业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的业务活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提供建筑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增值税试点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服务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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