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苏州市立医院始建于1913年,是目前苏州市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于一体的公立三级综合医院。 医院现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上海长海医院苏州协作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苏州协作医院、解放军总医院远程会诊教学医院、安徽省医院区域医疗中心网络医院、蚌埠医学院教学医院、国家住院医生临床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用技能考试基地、国家高级脑卒中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肿瘤医院(浙江)肿瘤医院)合作医院、安徽省儿童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安徽省母婴保健专科护士临床实习基地、苏州市危重妇婴救治中心、苏州市卫生扶贫定点医院。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才结构,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我院拟公开招聘108名编外人员到2023年,专科层次,其中护理岗位106个,行政岗位106个。 物流管理岗位2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理论考试、面试、体检相结合的原则。
2、招聘岗位
1、具体招聘要求及护理、行政、后勤管理岗位数量请参见《苏州市立医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需求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原则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健康事业,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意识。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者技术资格。
4、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任职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二)护理岗位条件
应届毕业生:
1、学历:具有公办统一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中毕业起),不含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在职教育学历、对口单招和“3+2”专科学历。
2. 年龄:
(一)25周岁以下的本科生(1998年7月1日后出生);
(二)24周岁以下的专科学生(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往届会议:
1、学历:具有公办统一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中毕业起),不含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在职教育学历、对口单招和“3+2”专科学历。
2. 年龄:
(一)年龄28周岁以下的本科生(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27周岁以下的专科学生(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
4、工作经历要求:本科学历,须有近期连续连续6个月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临床一线护理岗位的工作经历; 大专学历须有近期连续6个月在三级医院临床一线护理岗位工作经历。
工作经验的截止日期是2023年7月31日。继续教育、培训、实习等不被视为工作经验。
(三)管理职务条件
1、学历:具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二本及以上),不含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在职教育、单次入学招聘。 学士学位不包括专科至学士学位。
2. 申请人年龄须在25岁以下(199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申请人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苏州市立医院网站、安徽省苏州市立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报名条件、招聘办法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苏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00至2023年7月23日16:00。
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以下电子附件:
(1)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JPG格式,尺寸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本科生)、护理专科学历者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三)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4)往届护理人员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和医院工作证明(详见附件《工作证明模板》)。
每位应聘者仅限申请一个职位,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初审。 申请人上传申请表后,招聘单位将根据规定的申请条件和岗位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该职位资格的最终依据。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或者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3. 注册确认。 应聘者可于7月23日16:30前随时登录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不得再申请其他职位; 未通过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可于7月24日11:00前申请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须于7月24日17:00前登录并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未按时缴纳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笔试
(一)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二)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为55分。 报考人员可于7月27日至28日在苏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核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护理副学士学位岗位需高中文凭)、学信网印制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往届护理人员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和医院任职相关证明、岗位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试不合格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同等职位的应聘者按照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统一的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
根据该职位拟聘用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职位应聘人员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若人数少于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若有多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选择最后一位参加面试。 为保证新录用人员质量,招聘岗位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将设定面试最低及格线。 只有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候选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权重比例合并为综合考试成绩。 分数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及格分数最低综合分数控制为60分。
(六)体检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按照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照同岗位内综合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七)公告及聘任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和应聘者的岗位适应性,进行综合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苏州人事网上公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苏州市立医院网站同时发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发现不合格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同一职位空缺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3个月,享受医院劳动合同制度的工资福利。
五、相关说明
1、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其实际情况、应聘资格及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一致、真实。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经审核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有虚假信息、隐瞒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经提出申请,将给予现场复查的机会,并以复查结果为准。
3、如有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同一职位的应聘者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填补,最多不超过两次。每一个。 拟聘用人员名单已公布,不再有新人选。
查询热线:-3040405(人力资源部)
苏州市立医院
2023 年 7 月 10 日
附件:工作证明模板.doc
苏州市立医院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需求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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