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阜新市教育局2012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府委办发[2007]14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的规定转发辽宁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公开招聘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招收全日制师范毕业生的问题》(府人发[2007]27号),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生均可;要求具有教师资格的全日制非教师毕业生。 (不含外省市定向生和委托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6、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可以暂不要求,但必须在任职后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除人事关系);
7、年龄在18岁至30岁之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8、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专科学历报考,非应届在读本科生)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专科学历报考。大专学历;法律规定不得担任教师的人员不得申请。
在民办教育机构及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尚未解除人事关系和劳动协议的,须征得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承诺书,方可提出申请。其余人员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问题,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情请参见阜新人力资源网、阜新教育网、阜新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阜新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信息表》。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进行应聘。原则上每个岗位报考人数必须达到3人以上方可开始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费用
有其他要求的岗位应聘者须持有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为原件。同时,还必须携带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学校出具的大学生推荐就业证明(办理招聘手续时须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报名时需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注册须遵守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2012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周六日开放)。报名地点:市教育局507室(市第一职业学院东侧西山路与矿工街交叉口附近)。
报名费:报名费20元,考试费100元,试讲费50元。 (不参加试讲者,不收取试讲费)
从报到到考试(笔试、面试),考生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无阻。因沟通方式不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将对应聘者提供的岗位要求、资质等方面进行严格甄别和审核。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所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 招聘基本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基本程序包括考试(包括笔试和试讲)、体检、考核、公示、招聘。公开招聘工作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全面参与和监督。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基础教育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权重为3:7,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参考资料: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参考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主编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知识(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职业道德)中小学教师守则等);基础专业知识主要是指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将于七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门票为准。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试讲(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最低及格分数以上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线。笔试成绩相同的最后一位面试者将同时参加面试。某职位笔试通过人数不足3人的,所有笔试通过者均可参加试讲。试讲主要采取讲座的形式,测试参加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评价其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教学技能。讲座题目将随机选取,并于试讲前一天公布。试讲和面试同时进行。同行专家将对试讲讲师的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打分。试讲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即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用。试讲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3、总分计算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和试讲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果师范毕业生与非师范毕业生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师范毕业生。
(二)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格、业务能力等。因体检未通过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总分(只能填写一次)。
(三)公告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通过阜新人力资源网、阜新教育网、阜新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公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公众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举报问题暂时难以核实的,将推迟聘用。公告后如出现空缺,本次招聘不实行补缺。因个人原因缺席笔试、试听(面试)、体检、考核等的应聘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招聘
公示期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招聘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上述各工作环节和步骤信息将通过阜新人力资源网、阜新教育网、阜新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
阜新市教育局:6010059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80035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教育局
2012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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