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审查中,尚未得出结论;
2、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人矫正的;
4、主要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5、其他法律规定禁止就业的情形。
6. 治疗
工资、保险等:试用期内及试用期结束时,均参照《阜新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劳动合同制度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七、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市公安局于9月4日至9月6日在《阜新日报》、《阜新晚报》上发布了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的公告。同时,市人事局在阜新报上发布了招聘信息人力资源网()和阜新市毕业生。网上发布具体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0日。报名地点在阜新人才中心二楼。
2. 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每科80元/人。
3、申请人须填写《阜新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登记信息登记表》(附后),并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申请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得更改。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就业资格。
4、考生将于9月24日到报到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主要以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核材料》为主。
2、参加笔试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碳笔、2B铅笔和橡皮。
3、笔试成绩中革命烈士、英勇牺牲警察子女、警察英雄模范子女分数加20分;加分的对象和情节由市公安局审查确定。
四、考场设置及笔试时间
笔试在阜新市统一考场进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09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照招聘计划中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与后次面试并列的考生将全部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可通过阜新人力资源网()查询。
(四)面试
约谈由市公安局、市人事局组织实施。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实行加权评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
根据加权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政治审查)人选。体重分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政治考试)
体检考核(政审)工作参见《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廖人发[2007]82号)和《公安局招考人民公务员》《警务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市公安局组织制定该局会同市人事局。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的职位空缺,按照加权结果依次递补。若加权分数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六)宣传培训
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公示,为期5天。没有问题的,确定为录用人选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由市公安局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教育、公安业务技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公示后,因候选人自愿弃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补缺。
(七)招聘
培训合格者将被认定为员工。初次聘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聘用期满后继续聘用的,应当签订新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