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偏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条例[2016]3号)经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发[2010]78号,已研究报县委、县政府经市人社批准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协调,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格政策、规范运作。
2、招聘计划
2018年,金寨县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3人,其中省统一组织的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1人,已到期,考核为胜任(及格)以上人员。 “学生进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专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工程”人员,以及中央和省级组织选拔的人员,服役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合格)的“服务基层工程”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由兵役机构招收我们省的。 期满且表现良好的退役军人,还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工程”人员岗位。(具体详见《2018年金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聘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资质;
(四)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年龄要求”中,“30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可同理推导)。 《申请要求》中的工作经验要求按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