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细则》以及《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经过深入研究和审慎考虑,现就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具体事项予以公布: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事业单位,共计划招募31位工作人员。具体信息,包括招聘单位、岗位设置、招聘人数以及相关条件,请详细查阅《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年龄要求通常为18岁及以上、35岁及以下,即1989年2月18日及之前出生至2007年2月17日及之前出生的人。对于博士研究生或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包括相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年龄限制可以放宽至40岁及以下。而对于拥有相关高级职称(包括相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年龄限制则可以放宽至45岁及以下。
在疫情防控最前线工作的非编制医务人员,在接下来的三年内若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其年龄限制可以放宽至45岁(包括45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
学历或学位需经国家教育主管机关认证认可,技师的毕业证书可等同于本科学历,对于在国(境)外院校完成学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面向社会招聘的住院医师,若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在住培合格当年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将享受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对于通过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其将按照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应聘者需在2025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否则将失去聘用资格。
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的设置需遵循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相应专业目录,技工院校的专业设置则需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应聘者的学历专业需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即便两者在专业名称上存在细微差别,如使用不同的连接词或存在“专业”字数的增减(例如:“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或“学”字的多寡,均具备报名资格;若应聘者的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要求中涉及两个或更多专业,只要其中之一与招聘职位要求相符,即可进行报名。例如,若毕业证专业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要求中包含“绘画”或“中国画”等,则可报名参加。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过去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的公开选拔中,那些被确认为存在严重舞弊行为,并且正处于禁考期(即记录期)内的相关人员。
报考的岗位在聘用之后,若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提及的具体条件。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过程通过发布招聘信息、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审核、组织考试、进行考察、实施体检、进行公示以及最终完成聘用等步骤来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已同步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以及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聘活动实行网络报名,考生需访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点击“2025年上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通道”链接,随后进入“全国人事考试服务系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用户注册、报名申请、缴纳费用以及准考证打印等流程。
报名方式:请有意者于2025年2月18日上午9点至2月24日下午5点登录指定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超时将不再接受补报。每位报名者仅能申请一个职位。若报名者与招聘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存在亲属关系,需在报名阶段主动声明。务必详阅《诚信承诺书》,并确保所提交的个人资料及附件真实、准确、全面。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以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于符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资格的人员、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包括当年上半年入伍且满足毕业条件者)、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等具备笔试政策性加分资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加分信息,若未填写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同时,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仅能选择其中一项最高加分项,加分项之间不进行累计。项目生需满足服务期限已满且考核达标的条件,而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则需是在自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正式发布之日期间的人员。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计算,其时间限制应至2025年2月17日,包括该日。
笔试完成之后,需依照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及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具体通知,进行政策性加分环节的现场审核。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其名单将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的官方网站上对社会进行公示。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的机会。
2025年2月18日9时起至2月25日9时止,招聘方将开展网上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在此期间,有意者需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若资格审核通过,则不得更改申请的岗位;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申请尚未被审核或未通过审核,则可更改申请其他岗位。
考试报名需进行网上支付,符合资格的应试者可在2025年2月18日9点至2月25日12点这段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完成费用缴纳。逾期未缴纳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报名资格。依据省财政厅以及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继续对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考试费用收取事宜的通知》(编号黑财税〔2025〕1号),本次笔试的收费标准设定为每人90元。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应遵循不低于3比1的原则,若未达到此标准,则可依据规定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招聘,比例可适当放宽。报考者需在2月26日前密切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了解所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是否有所减少、开考比例是否降低或招聘计划是否被取消。原报考职位已取消,考生可在2025年2月27日中午12点之前选择其他符合报名要求的职位进行报名,但仅限更改一次。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更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相关考试费用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原途径退还。
考生需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位于哈尔滨。成功报名者需在2025年3月25日9点至3月29日9点之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准考证的下载与打印,同时要详尽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遇疑问,应立即与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取得联系。
(三)考试
该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的混合模式。在总成绩中,笔试部分占比达到60%,而面试部分则占4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时,需将笔试得分与面试得分相加。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占比30%,《综合应用能力》得分占比70%,两者相乘后再乘以三分之二,最后加上政策性加分。
×60%+面试成绩×40%。
笔试环节,考试试题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制,针对的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共科目联考。具体考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满分均为150分,且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类别则细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的规定,考试内容需以此为准,相关信息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中查阅获取。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的具体地点和注意事项可在准考证上查阅。在参加笔试时,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原件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其他类型的证件均不被认可。若因证件不齐而无法参加考试,相关责任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用于答题。考场内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违规者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分计算方式为: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乘以30%,再将《综合应用能力》得分乘以70%,所得结果相加后,再乘以2/3,最后加上政策性加分。最终,笔试总分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并执行四舍五入处理。
本次考试笔试设定了最低的及格分数线,任何得分未达到这一标准的人士将无法晋级面试环节。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果预计将于2025年5月下旬公布,敬请考生留意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官方网站的公告。对于对缺考、违规违纪以及得分为零的情况持有异议的考生,自成绩公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可携带个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前往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提出成绩复查的申请;其他情况则不接受复查请求。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依照面试名额与岗位招聘名额3比1的比例来挑选现场资格审核的候选人。若末位候选人成绩相同,则相应增加资格审核名额。若面试名额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低于3比1,可依照规定减少招聘名额、撤销岗位招聘或降低面试最低开考比例(具体信息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应聘者需接受资格复核,相关的时间与地点等信息将另行予以告知。参加资格复核的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的正本和副本: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学历或学位证明,以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备案文件;对于在国外院校完成学业的人员,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若申请人符合放宽年龄要求,则需提供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明,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相关材料。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在报考时还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交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025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应届毕业生身份确认书》(见附件2)。
⑦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⑧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佐证材料。
对于未能通过现场资格审查或未按指定要求完成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将剥夺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将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相应增加参与现场资格审查的候选人数量。
面试候选人名单即将公布,将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和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展示,公示期为连续三天。
(3)面试安排。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用人单位的官方网站将公布面试通知。面试将按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总分设置为100分,面试成绩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并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若非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面试当天出现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情况,考生在面试中的得分需达到所在面试考官小组针对同一套面试题本所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及以上。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完成后的第七个工作日里,将依照岗位需求拟定的招聘名额,依照应聘者考试总分由高至低的排列,等额选出考察和体检的对象,并将相关信息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和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告。若考试总分相同,则优先考虑笔试总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成绩依旧相同,将组织加试,具体的加试方案将另行公布。
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素质、工作技能及业绩,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要求及是否存在回避条件。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应聘者的档案资料或信息存在造假嫌疑,在查证属实前,将暂停聘用流程;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将不予考虑为拟聘人选,并向其本人发出书面通知。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需在二级甲等或更高等级的综合医院进行。考生需自行负担体检费用。若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获得聘用资格。体检标准遵循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对于对身体条件有特定要求的职位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将依照国家相关明确规定执行。对于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用人单位将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的项目由雇主与指定的复查医院共同决定,考生需要准时参与复查,并且接受复查的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判定。
对岗位空缺进行考察或体检时,将根据该岗位的总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的补录,且补录过程仅进行一轮。
(五)公示及聘用
依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以及体检报告,选定拟录用的职员。相关信息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以及用人单位的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聘者,且查证属实或其本人主动放弃,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的空缺职位将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将由招聘单位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并完成相应的聘用程序。对于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将执行试用期制度,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通常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针对应届毕业生,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执行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试用期结束后,若考核结果合格,则将正式录用;若考核不合格,则将终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已由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及招聘单位官网公布。报考者需密切关注这些网站上的公告及相关资讯,并确保自己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若因个人未能及时查阅信息等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的任何环节,考生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
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参与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以及报到等环节,将被认定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及获得聘用资格的机会。
资格审查是公开招聘的必要环节,覆盖整个招聘过程。若在任一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应聘或被录用的资格将被立即取消。
(四)对于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编号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本次考试并未指定任何辅导教材,同时,既不自行组织也不授权任何机构开设培训课程。
本公告的阐释工作由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对于公告中未明确的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深入研究和最终决策。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55653086-6797;
政策咨询电话: -55653086-6797;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 -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 -85971128;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 (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相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计划表,文件名为“附件1: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2025年上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文件大小为14.3 KB。
附件:附件2: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6.47 KB)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部门于2025年上半年公开发布了针对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