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凉山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通知已公布,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 15名。本次报名使用互联网方法进行。互联网报名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至24日下午18:00,(点击查询:报名网址)。笔试定于2019年11月9日至十日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备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公布如下: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公安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规定,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及省公安厅批准,凉山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 15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本通知同时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www.sc.hrss.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rskszx.lsz.gov.cn/)(下同)发布,后续工作安排将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1、招考对象及考试报名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职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在2020年7月31近日获得职位需要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别的人员需要在应聘资格复审前获得职位条件需要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录范围
招录范围中的全省是指:截至2019年9月18日,户籍在四川范围内(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生源地(参加高考考试前考生户籍地)为四川范围内。
(三)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8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考试报名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备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招录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职员。
7.道德败坏,有盗窃等不好的行为的。
8.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国内政权活动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职员。
10.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
11.未满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员工。
12.现役军人。
13.在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14.法律规定不能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职员。
2、招录名额
本次共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15名。招考职位需要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凉山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见附件)。
3、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使用互联网方法进行。互联网报名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至24日下午18:00,报名入口为四川人力资源和社和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察工作由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察工作贯穿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试报名者有不符合职位需要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试报名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藏语(呷咪方言)口语测试
考试报名凉山州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三)职位需要藏语(呷咪方言)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报名。
1.报名日期:2019年9月18日19日 8: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木里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县委大楼三楼311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登记报名;
3.测试时间及地址:2019年9月21日,木里县公安局(具体时间报名时另行公告);
4.测试标准和需要:考试报名者需要可以熟练运用藏语(呷咪)方言口语进行交流,发音明确、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5.口语测试联系人:王阿依,电话:0834-6524683
(二)互联网报名
1.选择职位。考试报名职员登录报名入口,认真阅读通知、公招职位状况表等,知道基本的政策和需要,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考试报名职员应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2.填报信息。考试报名者按互联网提示需要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下半年四川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置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置,考试报名者须上传最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需要人像明确,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能进行任何修饰。该电子照片将在考试报名信息表、准考证上用,是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复审与应聘的要紧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电子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互联网提示上传照片。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考试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置方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3.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考试报名职员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25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水平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可以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并按互联网提示打印《2019年下半年四川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日期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根据《通知》中的咨询电话向凉山州公安局咨询。
(三)确认交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水平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26日下午18:00前登录报名入口进行确认交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个人每科50元)。互联网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交费的,视为自动舍弃。确认交费的具体程序按互联网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5近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舍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爸爸妈妈双亡、爸爸妈妈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爸爸或妈妈烈士证明、爸爸或妈妈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爸爸妈妈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四)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不能低于3:1。在报名交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职位,由州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向该职位已交费的考试报名职员退费。有关状况将准时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水平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交费(含减免成本)的考试报名职员,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8日登录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明确)。逾期不准考证打印而影响考试的,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应聘和体能评测。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应聘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评测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址:笔试定于2019年11月9日至十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于11月9日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11月十日上午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址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考试报名者应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分数查询:笔试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和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因为阅卷工作使用了分数处置智能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同意考生分数查询申请,对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状况需申请分数查询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力资源和社和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提交申请,分数查询结果于分数查询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和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和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P2P(输入身份证及名字查看本人排名)公布。
(二)加分项目
1.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被授与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实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4.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职员,遭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遭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遭到《中共四川委四川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低于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于2019年11月4日至12日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职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被授与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实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持民警的荣誉、烈士、牺牲、伤残等证书证明与双方的关系证明;荣立个人一等功的持一等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采取正反双面方法将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信息复印到一张A4纸上)按送交州公安局政治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舍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三)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19年11月9日采取笔试方法进行,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在2019年12月下旬,依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根据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职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进入资格复审职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率的,可依据实质状况,将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职员。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应聘。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舍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赞同后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职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职员进入应聘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应聘资格复审职员名单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考试报名信息表》一份、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需要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需要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址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考试报名凉山州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三)职位的,需提供藏语(呷咪方言)口语测试合格证。
2.2020年7月31近日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携带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及毕业时间等状况的证明原件。
3.已就业的企业员工,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赞同其考试报名的手续;
4.已就业的事业单位员工,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赞同其考试报名,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无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
5.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职员需出具主管部门赞同其考试报名的手续。
6.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职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赞同考试报名的手续;
7.国(境)外留学归来职员考试报名的,应出具教育部有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相关需求和程序办理;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应聘
应聘暂定时间为2020年1月十日至12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职员,凭本人身份证、应聘公告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应聘,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应聘考务费80元。应聘具体事情另行公告。
(六)体能评测
所有参加应聘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评测,体能评测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评测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评测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实行。体能评测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评测不合格。体能评测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招录环节。
体能评测的具体时间、地址,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lszrskszx.lsz.gov.cn/)上通知。参加体能评测的考生年龄按体能评测的当日计算。
(七)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8% +《申论》21%+《专业科目》21%+加分分值+应聘成绩30%;
应聘和体能评测结束后,在体能评测合格的职员中进行职位排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5、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职员。对实质应聘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率的职位,进入体检的职员,其考试总成绩不能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比率的职位拟进入体检职员(不含递补体检职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州公安局组织推行,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82号)实行。通知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推行时,如国家颁布体检新规定的,根据新规定实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需要,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置方法》的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置。有串通员工作弊或者请别人顶替体检与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置,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考察由州公安局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公告》(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推行,对体检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组织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和有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等。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舍弃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自动舍弃考察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赞同后,可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进入应聘职员且体能评测合格的职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6、公示
拟录用职员确定后,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lszrskszx.lsz.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拟录用职员名字、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或很难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不是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7、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考试报名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公告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公告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考试报名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职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县(具体工作分配县及名额见《职位表》)。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职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职员须同意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职员,取消录用。
新录用职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8、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根据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0号令《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置方法》等规定严肃处置。
9、本通知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负责讲解。
有关事情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情,由州委组织部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2.请考生在报名尤其是资格复审和应聘期间维持通讯畅通,通讯方法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没办法与考生获得联系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应聘、体检等各环节的要紧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复习教程、培训机构、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职员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
1.咨询电话:
资格审察咨询电话
凉山州公安局0834-2286013
政策咨询电话
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34-3865186
互联网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0834-2193262
2.监督电话:
中共凉山州纪委派驻凉山州委组织部纪检组0834-3866401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附件:凉山州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状况表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公安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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