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成都人民警察招录考试通知已公布,2019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04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互联网报名的方法进行。互联网报名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18:00,(点击查询:报名网址)。笔试定于2019年11月9日至11月十日进行。警务技术类职位(法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执法勤务类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备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公布如下:
关于成都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经中共四川委组织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04名。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考对象及范围
(一)招考对象: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职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在2020年7月31近日获得职位需要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别的人员需要在应聘资格复审前获得职位需要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2、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试报名职员应拥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3.年满18周岁、低于30周岁(1988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其中,考试报名特警职位的职员低于25周岁(199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特警二职位放宽至30周岁;
4.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学历和专业:
警务技术职位、除特警外的其他执法勤务职位招收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员;特警1、二职位招收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职员,其中:表现特别出色、成绩特别突出的专业队运动员、退役士兵考试报名特警一职位,拥有丰富爆破、排爆工作经验的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考试报名特警二职位,学历放宽到中专(高中)。各职位具体学历、专业需要详见《成都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三)考试报名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考试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职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职员;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职员;
4.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国内政权活动的职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职员;
8.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11.其他缘由不合适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职员;
12.具备法律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3、招录职位及名额
2019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04名,以市为单位统一设置招录职位,具体职位、录用名额及需要详见《职位表》。
4、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互联网报名的方法进行。互联网报名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18:00,报名入口为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察工作由成都公安局负责,并负责讲解处置资格审察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资格审察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职员有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试报名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互联网报名
1.选择职位。考试报名职员登录报名入口,认真阅读本通知及有关附件等信息,知道招考职位的具体状况,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考试报名。每位考试报名职员只能选择考试报名一个职位。
2.填报信息。考试报名职员按互联网提示进行注册,真实、准确填写《四川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置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置,并按互联网提示上传照片。考试报名职员应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置方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3.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和照片水平审察建议由成都公安局在考试报名职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请考试报名职员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5日下午18:00期间登陆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水平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互联网提示打印《四川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日期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考试报名职员对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招录机关咨询。
(二)确认交费
初审合格且照片水平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须于2019年9月26日下午18:00前登录报名入口进行确认交费。互联网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自动舍弃。确认交费的具体程序按互联网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9年9月18日至9月25日的工作日,到成都人事考试中心(成都中南大街56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成本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爸爸妈妈双亡、爸爸妈妈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爸爸或妈妈烈士证明、爸爸或妈妈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爸爸妈妈双亡证明。
拥有减免考务成本资格的考试报名职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舍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能低于5:1。在报名交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职位,由中共成都委组织部依据报名状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通知。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该职位已交费的考试报名职员退费或由中共成都委组织部征得考试报名职员赞同后将它调整到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成都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时间为2019年十月8日至十月11日,暂定2019年十月15日公布职位调整结果。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且交费成功的考试报名职员,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登录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明确)。逾期不准考证打印而影响考试的所有责任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
5、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应聘和体能评测。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应聘成绩占总成绩30%。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40%、30%,应聘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评测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警务技术类职位(法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二)加分项目
1.被授与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实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职员,在考试报名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遭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遭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考试报名省内其他区域公务员时,遭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遭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遭到《中共四川委四川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考试报名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考试报名省内其他区域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试报名职员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低于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须于2019年11月11近日将准考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成都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地址:成都青羊区文武路136号3号楼10楼1001办公室)。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舍弃加分资格。
(三)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1.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19年11月9日至11月十日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于2019年11月9日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2019年11月十日上午进行;特警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考试报名职员应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2.心理素质测试:所有职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19年11月9日采取笔试方法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3.分数查询:笔试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通过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在网上公布。因为阅卷工作使用了分数处置智能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同意考试报名职员分数查询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状况需申请分数查询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2日内登陆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提交分数查询申请,分数查询结果于分数查询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四)专业技能测试
特警一职位和特警二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2日,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准确时间、地址和测试项目、标准、成绩计算及需要于2019年十月12近日在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另行通知。
笔试折合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心理素质测试结果、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在上述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及应聘
资格复审由中共成都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成都公安局具体负责推行。
1.进入资格复审职员。由中共成都委组织部、成都公安局依据考试报名职员折合后的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总成绩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职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并于2019年12月31近日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职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率的,经中共成都委组织部、成都公安局赞同,可将参加笔试(特警含专业技能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职员。
2.资格复审在应聘前进行。进入资格复审职员名单、资格复审有关事情及后续工作安排于2020年1月上旬在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址进行资格复审: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四川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报名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职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及2020年是不是能获得相应学历);
⑤考试报名特警职位的,需提供有关工作历程及比赛、比武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专业队运动员、退役士兵还需提供身份证明;
⑥企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员工,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赞同其考试报名的手续;
⑦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应聘;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舍弃出现的缺额,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考试报名职员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测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职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按上述需要进行。
4.应聘。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职员,凭本人身份证、应聘公告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应聘,同时依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应聘考务费80元。应聘暂定于2020年1月十日至1月12日进行,应聘具体事情另行公告。
(六)体能评测
参加了应聘的考试报名职员均应参加体能评测。体能评测在应聘后3日内组织推行,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评测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实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评测不合格,体能评测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参加体能评测的考试报名职员年龄按体能评测的当日计算。
6、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应聘和体能评测结束后,在体能评测合格的职员中,依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实质应聘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率的职位,进入体检的职员,其考试总成绩不能低于全省本次公开招警达到比率的职位拟进入体检职员(不含递补体检职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中共成都委组织部、成都公安局统一组织推行,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考试报名职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复检的,视为自动舍弃体检,不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公告》(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公告》(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实行。通知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推行时,如国家颁布体检新规定,根据新规定实行。
招录机关或考试报名职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需要。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能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舍弃出现缺额,经中共成都委组织部、成都公安局赞同,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进入应聘且体能评测合格职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置方法》的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职员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置。有串通员工作弊或者请别人顶替体检与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置,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成都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推行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公告》(国公局发〔2013〕2号)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舍弃出现缺额的,经中共成都委组织部、成都公安局赞同,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进入应聘且体能评测合格职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职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7、公示
确定拟录用职员后,由中共成都委组织部、成都公安局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拟录用职员名字、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或很难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不是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8、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成都公安局进行审核,报中共成都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被录用职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公安局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考试报名职员录用报到后,执法勤务六职位分配到简阳市公安局,特警职位分配到成都公安局特警支队,法医职位分配到成都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事技术处,其余职位由成都公安局统筹分配到成都公安局有关分局。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须同意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职员,取消录用。
(四)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在成都公安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9、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将加大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机关、考录员工、考试报名职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置方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8)12380。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28)86407323、(028)61884978。
10、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成都委组织部、成都公安局负责讲解。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
中共成都委组织部
成都公安局
2019年9月16日
有关事情提示:
1.请考试报名职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通知,并对照通知和考试报名职位的具体需要,审慎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考试报名。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与资格复审、应聘、体检等事情,将在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通知,请考试报名职员准时查询。
3.请考试报名职员在在线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法(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期间务必维持通讯畅通,通讯方法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单位。因没办法与考试报名职员获得联系所导致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试报名职员参加笔试、应聘、体检等各环节的要紧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复习教程、培训机构、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职员提升警惕,切勿上当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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