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教师队伍,提高新进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普通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14人)
高中语文:3人
高中数学:3人
高中英语:2人
高中物理:2人
高中地理:2人
高中历史:1人
高中化学: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全国普通高校相应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2010年6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3日晚上17:30);
3、报到地点:县教育局政工处304室;
4、报名所需材料: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帽正面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教学能力测试。测试采取写教案和上课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教学能力测试不及格。
2、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首轮体检;若有第一轮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组织第二轮体检,以此类推。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
3、检查。参照《宁波市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办法》执行。
4、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象山人才网、人事局信息公开网、象山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并同时公布举报热线。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招聘。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按照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招聘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或经查实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6、根据用教人[2008]12号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必须在聘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聘用合同届时终止。
5、其他事项
1、新录用人员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试行细则》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应届毕业生按规定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见习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县人事局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用工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热线:(纪委执法监察室)。
咨询热线:-65722642、0574-65732890
象山县人事局
象山县教育局
2010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