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以来,富源县教育局不断清理检查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取得了有效成效,树立了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按照《关于清理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通知》(〔2011〕11号)文件精神,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会议,深入学习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充分认识清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系统作风建设;二是加强领导,严格自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敢抓敢管,如实举报系统内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三是强化监管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严惩不贷。对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照文件要求,每季度清理并报告一次,每年四次。 2012年第一季度,教育系统共清理了49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其中42人一年内累计请病假6个月以上(6人患有喉癌等癌症,2人患有癌症)肺部疾病2人,慢性肾炎2人,精神疾病19人,失明1人,脑病3人,血管炎9人,其他疾病),5人一年内旷工20天以上(已停发工资),2人未签订合同,目前正在办理辞职手续。截至2016年四季度末,教育系统共清理了14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其中,6人(长期病假)一年内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3人正在办理退出手续;一年内有 5 人旷工超过 6 个月。 20天(已暂停5人工资)。从各学校每季度上报的信息来看,一是违反工作纪律的人数逐年减少。 2012年一季度,共查出违反工作纪律49人;截至2016年四季度末,共发现14人违反工作纪律。其次,各学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清理检查工作了如指掌,定期报告已成为常态。各学校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局政策法规科报告,每年报告四次已成为常态。三是各学校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长期病假的,须出示相关医院证明,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一年内旷工超过20天的,停发工资。
教育系统坚持清理检查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是“作风建设永在路上、永无止境”的落实。对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正“四风”和落实“三严三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