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湖北事业单位报名人数
  •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0湖北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

浙江教师招聘公告:6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开放,包括中职、中学和小学教师

  

浙江中工教师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省教师招聘公告:2023年温州教师招聘-瓯海区中小学教师60名招聘公告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充实优秀师资队伍,经研究,决定向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全费教师60人,其中中职教师2人,中学教师8人,小学教师50人(其中优秀退役军人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四)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条件(以2023年6月12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其中,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满足原籍地要求(原籍地是指通过高考并被大学录取的人员)。户籍登记以入学时的户籍地为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不存在与招聘岗位有关的按照规定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详情参见《瓯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岗位以专业匹配为原则,以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相近专业可报考科学学科岗位)。

(3)应聘者只能选择应聘一个职位。

(四)学历、学位应当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证书、文件。

(五)招聘专业审核按照《瓯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专业资格审核办法》(附件2)执行。

报名资格涉及的时间(除年龄)统一截至2023年6月12日。

三、报名程序及方法

报名及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6月12日9:00——6月17日17:00

应聘者登录浙江省招聘网上应聘平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并选择职位。提出申请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未经确认的报名将被视为无效。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未按报名条件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的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再次申请,并接受资格初审。

(2) 付款确认

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2023年6月19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并检查是否完成。未能按时确认付款将被视为放弃报名。根据《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用标准的复函》(浙物价费[2018]2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物价)费[2018]21号),考试费每科50元。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者须在网上缴费结束前,将身份证件和地址提供至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17办公室(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固安路381号) 6月19日16:00,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

(三)招聘计划减少(取消)

同一学科拟招聘岗位数与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拟报考初级优秀退役军人人数)学校体育017职位与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017后小学体育招生学校及计划人数将纳入016职位小学体育招生计划,与原合格的申请人对于017职位将纳入本次招聘小学体育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招生计划数量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告。

如招聘计划取消,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8:30-11:00;14:00-16:00)到瓯海区教育局317办公室报名。晚上00点)(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固安路381号)根据情况变更申请。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2日9:00-2023年6月24日9:30。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项目及分数

(一)笔试

一、时间及科目

2023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上午 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以门票为准。

2、笔试内容为所应聘岗位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左右,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教学占30%左右)。相关学科(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没有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自愿放弃笔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资格审查流程。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的确定

(一)考生按照学科招考计划(计划人数5人或5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四舍五入,下同)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更多可按1:3)2)、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平局,则将所有得分相同的人确定为资格审查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及资格审查要求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不单独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组织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候选人需提供的材料详见《瓯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

(二)证件不齐全或者提供的证件与应聘岗位(专业)资格不符,或者通过欺骗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等的,取消招聘资格,并给予应聘者处分。不被列入技能测试或试用课程的候选名单。

(三)招聘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核实应聘者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证件不齐全或提供的证件与应聘职位资格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的技能考试和试听课程资格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补(如最后名次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补)得分相同者判定为合格)。

(三)技能测试

1、报考“小学体育”专业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田径(35%)、篮球(30%)、体操(队列)(35%)。满分为100分。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技能考试。入围技能测试人员自愿放弃或者逾期不参加的,自动放弃,空缺席位不再补缺。

2、技能考试有及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将不会进入试听班。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听课

1.确定试课对象

(一)报考“小学体育”专业岗位并经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列入试讲课程。

(二)应聘其他专业岗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列入试听课程。

2. 试听课

(一)试听课程内容为所申请职位的教材内容,试听教学以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基本教学素养、仪器仪表等。中小学教师试课45分钟备课10分钟进行试讲。

(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听班。参加试听课程者自愿放弃或逾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席位不再补缺。

(3)试讲课程有及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进入体检。

(四)试课时间、地点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5)计算总分

1、小学体育。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试班成绩×40%。

2、其他学科职务。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课成绩×60%。

所有分数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5. 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期末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试听课顺序、技能考试、笔试成绩)体检人员;若各方面成绩相同的考生,则进行补试,补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成绩较高者入围)。

2、体检通知及体检科目名单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二)体检

1、体检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席位将不予填补。

2、怀孕的入围候选人必须在一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检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考试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岗位不再填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的,经核实不影响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将被取消资格,其空缺不予填补。

(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公开招聘在瓯海区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三)2023年应届毕业生确定就业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注册材料原件,否则,取消就业资格,并追究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将不再可用。补充。

(四)用工对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学校应当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持有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报考的优秀退役军人,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者,无需申请教师资格证书,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规定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户籍条件:

1、符合该职位户籍条件的,可申请相应职位。自2023年6月12日起,户籍仍在迁移期间的人员不得申请。请申请人在报名时确认结算时间等具体情况,如实填写信息。

2.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是否出生地(出生地是指通过高考并被录取时的居住地)大学)并符合岗位要求和户籍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生源来源。户籍。

(三)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四)资格初审、复审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注册、申请、就业资格,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五)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试听(试听课)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如果身份证丢失,必须及时补办或补办临时身份证。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所有考试成绩作废,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国(境)外学位毕业时间和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认证为准。申请赴国外(境外)大学学习的,须于2023年6月12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及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

2、2023年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3、按照《公务员录用及考察办法(试行)》(中职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

4、2022年,瓯海区教育系统到各高校向全国引进优秀应聘毕业生,瓯海区教育系统公开选拔2023年3月批次优秀应聘高校毕业生;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者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申请人初审、复审时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以获得报考和就业资格的,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和就业资格。

(九)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书,也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进行辅导培训。

(十)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是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建议申请人上网查询()。

(十一)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7-88598287 0577-88522647

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

0577-88538557

监督电话:瓯海区教育局信访检查中心0577-88534443

附录:

1.瓯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名单及要求文瓯教政策[2023]115号附件1-.xls

2、文欧教政[2023]115号瓯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专业资格考试办法附件2.doc

3.文瓯教政策[2023]115号附件3瓯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x

4.文瓯教政策[2023]115号瓯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4.doc

5.文欧教政策[2023]115号附件5教育部公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名单.docx

6.文欧教务[2023]115号附件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科目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5 月 31 日

更多浙江教师考试招聘信息,请登录浙江中工教师网丨【点击这里】咨询人工客服

原文链接: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gsgwyw.com/xingce/114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