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合同期内的特聘教师;
(三)2018年7月15日前无法获得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的2018年12月15日起,不能以学士学位或其他学历申请,其他情况同理);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申请的情形。
3、招聘程序及信息发布平台
1、招聘程序包括报名、初审、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考察(含体检、资格审查、期末资格审查)、录取和聘用;
2、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为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长沙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报名及笔试成绩查询网站为湖南人才招聘网()。
四、申请方式及要求
1、您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22日9:00至2017年12月25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近期35×45mm正面免帽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小于20KB) 。报名确认后,个人信息及应聘职位不可更改。如果上传的照片无法被识别,则注册无效。
2、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现场审查在初试后、笔试前进行。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清单》中所列的应聘资格要求,并诚实地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5. 初步测试
1、初试开题比例为1:6(特殊教育学校初考开题比例为1:4)。未达到比例的,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减少岗位数量。取消或减少的职位数量将在报名截止后公布。 “直接评估职位”没有考试开考比例。
初审将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在各招聘单位进行,《初审办法》将于12月21日(星期四)前在网站上公布。
2、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12月26日在报名网站打印)参加初试。缺少上述材料的,不能参加初审。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初试时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个人材料(职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考生初试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每位考生的初试成绩通知将在接下来的两名考生完成后依次收到。初试对所有考生同时进行,评分完成后将发出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初试成绩将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招生计划数按1:6的比例确定(特殊教育学校比例为1:4)。初试成绩相同时,由初试项目成绩较高且比例较高的考生进入(下同)。报考直接考核岗位的,均为资格审查候选人。资格审查定于2018年1月6日至8日进行,入围名单将于2018年1月4日(星期四)公布。 1月5日(周五)在报名网站打印《资格审查表》。
2、因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而导致进入招聘岗位的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按应聘该职位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初次考试(不超过两次)。两次资格补充审查分别于1月10日(周三)和1月12日(周五)进行。资格补充审查候选人名单于资格补充审查前一天公布。
3、资格审查合格者(申请“直接考核岗位”的除外)须缴纳笔试费用(50元/人)。未缴纳费用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因自身原因不参加笔试者更多公务员考试网题库就点击这里,费用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审查表》以及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相符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岗位表》)。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交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笔记:
(一)“已取得国家普通高等教育规划范围内的全日制硕士学位和教学资格,并具有1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和“具有二级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年的教育和教学经验“经验”资格是平等的。
(2)应聘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时,应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或《工作经历承诺书》)。《工作经历证明》必须在资格终审时提交,否则录取将被取消资格)。
(三)2018年9月30日前合同到期的特教教师须提交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四)2016年职称评审通过者,凭《评审表》或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评审。职称转换后尚未换发新版《职称证书》的,可凭原《职称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五)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应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已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可凭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七)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可凭国家教育考试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教育、心理考试合格成绩单临时参加资格审查(网站下载打印),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