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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湖北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1653人】
发表评论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2 日期:2024-04-03

2023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1653人】由湖北教师考试网提供,并与湖北人事考试网同步。 更多湖北志愿教师、湖北中小学教师招聘、湖北教师招聘及考试信息,请关注湖北教师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 支持热线:. 湖北省教师考试交流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师资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实施“人才聚荆楚”工程,补充中小学师资队伍2023年,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公开招收11653名中小学毕业生,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小学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1749人,新机制教师1216人,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607人。各地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5081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心强、热爱教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与教师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者,持有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书者,可报考低学段职位。

(二)申请新机制的教师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对符合条件的教育生(含特岗生)和“三支一支”服务期满并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月份以后出生) 1, 1987)。 申请乡村振兴重点援助县(市、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考各地自主招收的幼儿园、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应当符合招考条件(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办法公布的其他条件。当地招聘公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停职期间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资格管理规定》规定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地)综合协调、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至2023年3月21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 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费用标准执行。 笔试按每人每科进行。 费用50元,合计100元/人。 面试费每人每次50元。 考生填写信息后,可于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在报名系统中网上缴费。符合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应到市(州)教育局报名在缴费期间(工作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试机构,办理免试手续。 报名截止前,考生(包括已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以修改报名相关信息。

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笔试报名过程中不进行资格审查。

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交费。 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时,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应聘者报名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不正确、弄虚作假的,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名、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 申请人须上传本人正面电子身份证近期照片一张(jpg格式,两英寸,小于20KB)。

3.报考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一级岗位的一个学年和一个科目进行报考更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就点击这里,无需向学校填写申请表。

4、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每天在网上公布各县(市、区)各职位报名情况,指导考生合理报考。

5、在整个报名过程中,考生不得更改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以免无法收到相关信息。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4月17日9:00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技术支持

考生在报名、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4544、5660。

3.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具体安排为:

14:00--15:30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16:00--17:30 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均以闭卷方式进行。

2.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划分及科目命题。 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如:教学理论和学科教学方法、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基础课范围内的基础知识。 在:

幼儿园(1科):学前教育。

小学分(11个学科):语文、数学、科学、英语、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劳动技术。

初中分为(14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伦理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

3、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各方面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等能力能力和心理素质。

4、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以幼儿园、小学、初中三个学阶段的26个科目为基础。 考试科目与招聘教师的学科分类一致; 综合知识科目不分校科目,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

5、笔试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场时将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 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二)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机; 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饰品或者橡皮、钱包等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配件; 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摄影和扫描设备; 电子存储设备等

(3)考场内统一悬挂静音挂钟,考生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发现计时工具被认为是作弊。

(4)考生须在考试开始60分钟后交卷并离开考场。 但是,您不能离开考试中心。 您必须在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等候。 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考场。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计算方法

(1)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评分并公布成绩。 考生可于5月下旬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各地公布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 成绩低于最低及格分数的应聘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阶段。

(2) 计算方法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三)积分政策

服役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拥一拥”计划人员(含合格学历和特殊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及服役满2年的退役军人5年以上(含)且为大学毕业生,请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统一笔试的,可在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5日9:00至3月24日17:00(工作日)向应聘职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小时)。 再次接受。

此类考生笔试的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5、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1、各县(市、区)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初步入围名单(面试若占入围比例)考生比例低于3:3的,不降低职位,并抽取面试成绩确定及格线,考核后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2、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具体面试资格审核,通知面试候选人,组织面试工作。 初试候选人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详细内容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信息。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市、区)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 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初审候选人,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有主动放弃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审查单位应当说明理由,并经审查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备查(若候选人为现场由考生签字确认),按类别本学段各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填写。

(二)面试

1、面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面试重点检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座或讲座的形式进行。 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考生未能在面试开始前10分钟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放弃考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了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 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阶段招聘。

六、总分计算

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的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及公示

通过函授、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入职考核和体检考生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县(市、区)确定为录用人选,名单在当地媒体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确认,并依次更换。 若无异议,则确定拟聘人员。

八、聘用审批

一、各县(市、区)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制定分类、科室、科目选聘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然后根据拟聘用人数确定同等数量的拟聘岗位,并组织招聘。 人员选拔。

2、各学校拟聘用的具体岗位确定后,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聘用通知。 首次雇佣期限一般为三年。

聘任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应尽快安排新聘任教师到岗工作。 新录用教师到岗后,应当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实名登记手续,并及时发放工资。 新录用教师按照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按照统一聘用合同模板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间任务和约定试用期。

9. 就业福利

公考中小学教师使用公办编制,享受公办教师的各项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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